由哈尔滨市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承办的第四届全国中心城市地方志工作交流会于2006年7月23日在哈尔滨金谷大厦召开。来自全国部分中心城市地方志办公室的领导和哈尔滨市部分区、县(市)志办以及哈尔滨市志各承编单位的一些负责同志共100余人出席了会议。黑龙江省地方志办公室主任孙景钰、哈尔滨市政府副市长聂云凌出席开幕式并讲话,哈尔滨市政府秘书长范德武出席了开幕式。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向大会发来贺电。开幕式由哈尔滨市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贺颖主持。
这次会议是在全国地方志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的重要时刻召开的。会议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各中心城市第二轮修志工作情况进行交流和理论研讨,探讨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实现方志工作新发展的具体措施。
通过大会交流和分组讨论,与会各中心城市代表充分交流了各地学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的情况以及第二轮修志的工作方法和经验,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与会代表一致认为,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是搞好第二轮修志工作的前提。《地方志工作条例》的颁布,体现了党中央关于"加强文化法制建设"和"要重视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立法工作"的精神,该条例的出台,将对当前正在进行的第二轮修志工作发挥积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对全国各省、市、县地方志工作的法制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为连续不断的修志事业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起着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里程碑作用。各中心城市地方志办公室在《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后都迅即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讨论,深刻领会和全面掌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规范性要求。督促、检查、指导全市各单位、各部门修志人员学习贯彻。成都市地方志办公室迅速起草了贯彻条例的实施意见,及时请示汇报,主动争取领导支持。又结合工作实际,有计划地开展《地方志工作条例》的贯彻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地方志工作条例》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地方志工作条例》,熟悉《地方志工作条例》,执行《地方志工作条例》,使修志工作得到更广泛的关注和支持。并抓住学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的机遇,全面推进各项修志工作。北京市地方志办公室及时制定、出台了《学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的方案》,这个《方案》将全市学习宣传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分为三个阶段:即集中学习宣传阶段、对照《条例》检查自身工作阶段和制定本市的《<地方志工作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阶段,要求市属各部委办局、集团公司(总公司)地方志编委会及办公室做好学习、宣传的各项工作。
二、与会代表一致认为,第二轮修志工作要坚持"官志官修",立足长远,特别要把好质量关。与会代表交流了第二轮修志工作的情况,认真分析了第二轮修志工作的有利因素和困难,强调第二轮修志要进一步注重质量,创新提高,体现时代特色。武汉和哈尔滨都是第二轮修志工作启动比较早的城市。武汉市提出要着眼长期,制定规划,推进地方志事业的持久健康发展。他们详细拟订了全市地方志事业的发展规划(初稿),将其列入全市"十一五"规划中,以市政府名义下发,哈尔滨市地方志办公室在新一轮修志工作中坚持"官志官修",认真落实"一纳入、五到位"要求;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第二轮修志工作;坚持修志为用,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方志信息资源转化应用新成效。广州市地方志办公室提出了建立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这一做法,认为年报制度的制定,是为了全面、客观地记载广州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情况,为修志工作积累、保存资料,并通过对年报资料进行整理,及时为广州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促进地方志资料收集、整理、积累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为保持地方志工作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三、与会代表一致认为,中心城市在抓紧修志工作的同时,要大胆探索方志利用的新领域。西安市编辑《民国西安辞典》、《西安历史大辞典》、《西安生活指南》,沈阳市编辑《抗击非典日志》,都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青岛市创建"青岛市情网上通"网站,全面系统地记载和展示辖区基层镇 (街道)、村庄(社区)的地情。方便快捷、形象直观地介绍青岛市各级行政区域的历史由来、区域位置、人口状况、道路交通、经济发展、特色产业、文化建设、社会事业等信息,为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查询地情、制定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为招商引资和企业发展提供相关资料。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在新形势下的修志工作,要特别注意加强修志与用志的结合,做到边修志边用志,大力宣传和开发志书资源,使地方志工作能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十一五"规划等方面,做出自己独特的贡献。
经各中心城市与会代表的磋商,会议决定第五届全国中心城市修志工作会议的承办城市为青岛市,并酝酿了第六届全国中心城市修志工作会议由西安市承办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