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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全市"门前三包"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召开进一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会议。主要内容是:
1.区和街道办事处有"门前三包"工作常设机构,配备专职干部抓这项工作。
2.各“门前三包”单位有明确的岗位责任制,“门前三包”制度健全。
3.按"门前三包"标准,全区一类街和市政府综合治理的73处公共场所的"门前三包"单位要达标,承包率达到100%,上岗率达到100%,合格率达到100%。
4.其他街路、承包率达到100%,合格率达到80%。临街居民住户地段由庭院清扫服务队承担。上岗率达到100%,合格率达到80%。
5."门前三包"工作坚持经常,做到三个一样。即检查与不检查一样,清晨与黄昏一样,夏季与冬季一样。
6.凡达到上述标准的区由市容办奖励主管副区长奖金500元;承包率、上岗率、合格率平均在90%的,不奖不罚;在80%以下的,罚主管副区长100元,从本人工资中扣罚。
9月7日至12日,市容办公室会同市精神文明办、市政局、公安局、城管大队和园林处对"责任状"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1987年12月,市政府副秘书长张金孝代表市政府同各区主管副区长兑现了"责任状"。(刘希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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