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哈尔滨1908年始有环境卫生行业,初期由私人清扫环境业主掌管,后来为市政当局成立的"天成公司"、"洁滨公司"和"卫生清扫组合”等专业环境卫生组织所代替。解放前,哈尔滨城市建设畸形发展。南岗和道里区居住的多是外侨和有钱有势的人,建筑物整齐,道路、下水管道和厕所也较好;而道外、太平、新阳(现道里区新阳路一带)地区贫民居多,人口密集。房屋简陋,街路狭窄,土道较多,雨天满街泥,风天尘土扬,夏季脏水横溢,冬季污冰成山。居民厕所大都露天、露体、无照明,全市仅在道里区警察街(今道里区友谊路)有一座公共厕所。
哈尔滨解放后,人民政府从机构、设备、人员和卫生设施等方面进行了安排。1946年9月1日,第一任市长刘成栋参加了市政府召开的"清扫公司合并筹备委员会”会议,会上商讨了哈尔滨市清扫卫生工作问题。11月30日,市政府社会局部署了清除市内积存垃圾工作。由于政府重视,全市环境卫生事业得到发展。
从新中国成立到1965年期间,调整了各级环卫机构:市的"卫生大队"和区的"清扫卫生合作社"改编为"市环境卫生处",区设"环境卫生科",下设"清洁队"和民办性质的"保洁队”。增加了人员和环卫设备:1949年有环卫人员732名,1965年增加到2 282人;1949年有环卫车辆277辆(汽车21辆、胶皮车148辆,铁轮车108辆),1965年有环卫汽车136台;还建成公共厕所157座。扩大了服务范围,提高了作业质量,市容市貌显著改善。1958年,周恩来总理代表中央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授予哈尔滨市"卫生城"称号。
哈尔滨的环境卫生事业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极大破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才逐步恢复和发展。截至1986年末。直接为全市环境卫生服务的汽车队8个、工程队1个、汽车修配厂1个。职工6 077人,各种专业车辆308台;清扫保洁员3 107人,实际清扫面积1 739万平方米,人均清扫面积6 700平方米;400多万平方米的背街小巷由民办庭院清扫服务队清扫;清运垃圾87.9万吨、粪便15.3万吨。1986年11月底又招收700名集体所有制清扫工人(男214名,女486名),他们1987年1月1日上岗后可扩大清扫面积92万平方米。
(刘希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