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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环保》
 
 
环境卫生
 
 
【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
 
 
    1986年6月30日,市政府发布《哈尔滨市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规定》,凡市区和县城的临街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均要承担“门前三包”任务。
    "门前三包"的主要内容是:(一)包卫生。负责清扫路面、冰雪,清除污物和积水,保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五不准"的规定>在本责任区落实。清扫冰雪,要以雪为令,雪停即扫。小雪在半天内扫完,3天内运出;大雪在1天内扫完,1周内运出。(二)包绿化。负责种植、管理、保护树木、花卉和草坪,制止损坏花木、践踏草坪、翻越绿篱和擅自占用绿地等行为。(三)包秩序。制止乱堆杂物、乱摆摊点、乱停车辆、乱贴乱挂、乱搭滥建的行为,保证责任区卫生等设施完好。
    "门前三包"责任制规定由各区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市、区市容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检查,市政、工商、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
    1986年市政府颁布实施《哈尔滨市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规定》后,市内7个区和太阳岛风景区的91个街道办事处一改过去"拖、散、懒"作风,制定了工作计划,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到1986年10底,全市1 432条一、二类街路上的9 440家临街单位与街道办事处签订了"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率达98%;街道办事处对"三包"单位检查率达95%;承包单位上岗执勤率达70%;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街路达全市街路总条数的66%。经市各有关部门联检和抽查累计,各区"门前三包”的“三率”指标平均得分97.2分。
    (刘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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