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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人物》
 
 
人物传略
 
 
 
 
金剑啸
 
 
  金剑啸(1910—1936年),满族,原名金承栽,号培之,又名梦尘,笔名剑啸、健硕、
巴来、剑、柳倩等,辽宁省沈阳市人。革命文艺工作者、革命烈士。
  金剑啸出生于沈阳市一个普通的刻字工人家庭,3岁时全家迁到哈尔滨,住在道外。金
剑啸8岁入道外正阳小学读书,后考入基督教会办的三育中学,中学毕业后考入滨江医学专
科学校学医。
  1928年11月9日,金剑啸参加了哈尔滨学生反对日本国在我国东北强修5条铁路的斗争。
反动当局对学生运动进行了残酷的镇压,打伤了许多学生,制造了“一一·九”哈埠惨案。
经过这场激烈的斗争,金剑啸深感用文艺作品去唤醒人们的重要性,于是在1929年秋中途退
学,受聘于《晨光》报社,担任文艺副刊“江边”的编辑,开始办报和文学创作。1930年10
月间,经左明的帮助,金剑啸考入上海新华艺术专科学校图工系插班三年乙级学习绘画。在
当年冬季,加入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走上了革命道路。
  1931年2月,金剑啸转入上海艺术大学教育系图工科三年甲班继续学画。4月,加入了中
国共产党,积极参加左翼戏剧家联盟和美术家联盟的革命活动。8月,金剑啸到哈尔滨。在
哈市地下党组织领导下,金剑啸积极进行抗日救国宣传和革命文艺传播活动,他发挥自己的
特长,组织了一个“抗日剧社”,演出由他编导的反映中国海员与日本“海风号”轮船进行
英勇斗争的话剧《海风》,给群众很大的教育和鼓舞。
  1932年4月,中共哈尔滨市委成立,金剑啸任西区(道里)区委宣传委员,后党组织派
金剑啸协助东区(道外)区委宣传委员罗烽编印宣传抗日救国的油印小报《民众报》,金剑
啸负责画报头、插图和漫画。这个小报对揭露敌人的侵略罪行,鼓舞群众的抗日斗志起了很
大作用。
  1933年5月,在中共满洲省委宣传部干事姜椿芳的领导下,金剑啸承担了为省委机关报
《满洲红旗》和各种抗日宣传品画刊头、插图、漫画的任务。他金剑啸还在《大同报》和
《国际协报》副刊上发表了小说《星期日》、《夏娃的四个儿子》、《云姑的母亲》;剧本
《穷教员》、《艺术家与洋车夫》、《黄昏》、《母与子》、《幽灵》;诗歌《洪流》、
《白云飞了》等文艺作品,用曲折暗示的笔法揭露日伪统治的黑暗,号召人民起来进行反抗
斗争。经组织同意,1935年6月间金剑啸带着妻女去了齐齐哈尔市《黑龙江民报》社任文艺
副刊编辑,继续进行革命文艺宣传活动。
  1936年1月金剑啸回到了哈尔滨。他知道自己的活动已引起敌人的注意,被捕和牺牲随
时都可能到来,但他仍不顾个人安危,继续寻找进行抗日斗争的宣传阵地。《大北新报画刊》
是日本浪人山本办的中文版《大北新报》的附属刊物,内容不受日伪警特机关审查。他听说
《大北新报画刊》办得很不景气,赔了一些钱,暂时停刊。金剑啸认为这是个可以利用的条
件,就找姜椿芳商量,决定接办,占领这个宣传阵地。在朋友的帮助下,金剑啸用二百多元
钱租下了《大北新报画刊》,4月20日新的《大北新报画刊》出版了。
  1936年6月10日《大北新报画刊》第十一期刊登了苏联伟大无产阶级作家高尔基病重的
消息,引起敌人的注意。与此同时,齐齐哈尔市警特机关也怀疑有共产党组织在该市活动,
对《黑龙江民报》社进行大逮捕。金剑啸在《民报》的活动引起他们的特别注意,把他列入
逮捕的主要人员。6月13日下午,金剑啸在编辑部被日本驻哈尔滨总领事馆高等系特务逮捕。
在哈尔滨审讯一周后,于6月20日解送到齐齐哈尔,与“民报社事件”一案审讯。敌人对他
进行极其残酷的刑讯,但他始终坚贞不屈,没有暴露党的关系,保护了组织和同志。
  1936年8月15日上午,伪第三军管区军法处会审,判处金剑啸、王甄海等5名爱国者死刑。
在齐齐哈尔市北门外刑场上,金剑啸怒斥敌人,仰天大笑,英勇就义,时年仅2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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