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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人物》
 
 
人物传略
 
 
 
 
黄维翰
 
 
  黄维翰(1866—1929年),字申甫,号稼轩,又号夫,江西省崇仁县人。呼兰府知府。
清末民初著名历史学家,方志学者。
  黄维翰出生于江西省崇仁县秋溪乡。清光绪二十年(1894年)中甲午乡试举人,翌年,
中连捷进士,任兵部主事及内阁知府。他到任后,见呼兰地处偏僻,教育不兴,为扭转民风,
开发民智,极力提倡兴办教育,动员学生入学。为解除百姓的疑虑,他派官员深入到百姓中
去做动员、宣传、解释工作。并以政府名义写了保证书,“以明实非募兵”。在他大力倡导
和主持下,由原来3所学校60名学生,发展到26所学校千余名学生。他亲自讲课、听课,劝
导学生一心向学,奋发上进。在兴办教育的同时,又着手整顿私塾。凡是塾师要逐一登记,
进行考核。为解决小学教师奇缺局面,创办了呼兰初级师范学堂。为发展呼兰民用工业,创
办了初等工业学堂、高等工业实习学堂,造就了一大批人才。到黄维翰离任时,已有学校62
所,学生2569人。
  为了加强民众思想、文化教育,使民众能了解国家大事,黄维翰又于光绪三十四年
(1908年)创办宣讲所,派宣讲员赴农村对民众进行爱国主义、维护祖国尊严和领土完整的
教育。黄维翰上任后,目睹呼兰府境内“习染烟癖,俗尚博进,莠民败类,甘为盗媒;窑户、
柳(条)通,俱成匪窟,乡里不敢举发,官府无从讦问”的局面,他采取了缉捕盗贼,安定
社会秩序等措施,给发展社会生产创造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
  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正月,他着手改订城警章制,取消了“津贴晾网地租”做为官
署办公费用的作法。取消买卖木材的“山本税”。压缩不必要的开支,减少国库亏空。在监
狱成立了“罪犯习艺所”,不管犯人刑期多长,在服劳役期间,务必使他们学会一种手艺,
为其刑满后谋生打下基础。为此,设立了木工、缝纫、搓绳、土木工程等科目。每科设技师
1名进行指导。同年,又成立了“呼兰府卫生局”,在卫生局内设医院,医院内附设戒烟所。
同时下令,凡是贩卖鸦片者必须于当年十一月歇业,否则,将予以严惩。将吸食鸦片成瘾者
集中在戒烟所内,用药物予以治疗。
  黄维翰不仅是位颓风陋习的改革者,而且是位有胆有识的爱国主义者。对沙俄屡次侵入
我国内河航行,十分愤慨。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六月二十三日,沙俄“黑河之赛尔赛铁
甲船复驶至呼兰河南岸”,它拖带1条风船,为巴彦姓王的商人装运小麦828袋(合计116000
斤)。黄维翰令其卸下小麦,空船离境。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四月,俄葛计号“顺河闯
至呼兰城下”。他闻讯后,立刻奔赴南河沿,以其违约航行将其逐出境外。
  黄维翰在呼兰府任职仅两年5个月,宣统元年(1909年)五月降调龙江县知事,兼省会
警务公所会办。到任不久,黑龙江发大水,他籴米数万石以赈济灾民。水灾发生后,鼠疫蔓
延,日死数百人。他不顾个人生命安危,和民政司赵醴泉一同深入疫区,挽救病人竭尽其力,
殚竭其诚。就在此时,清政府却以他“谎报疫病不实”为罪名将其免职。
  黄维翰从政之暇勤于著述。参订史实、搜集轶闻,访问田夫野老,历经数载撰成《呼兰
府志》,填补了黑龙江省素无地方志的空白。1915年《呼兰府志》铅印行世,为后代保存了
弥足珍贵的研究地方历史的资料。
  1911年,他被免职后闲居北京,被国史馆及东三省《盐法志》、《江西通志》、《吉林
志》、《黑龙江通志》等四部志书主编人聘为编修。是《黑龙江志稿·地理志》撰稿人。
1929年黄维翰病逝,终年6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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