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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人物》
 
 
人物传略
 
 
 
 
倪金德
 
 
  倪金德(1916—1947年),辽宁省营口市人。革命烈士。
  倪金德1924年入营口小学校读书,因家境贫寒,全家投奔在哈尔滨当鞋匠的哥哥。在哥
哥的帮助下,倪金德曾一度入哈尔滨市职业学校和第二中学读书,1931年因家庭生活困难再
次辍学。为生活所迫,考入伪哈尔滨监狱当看守,期间结识了共产党地下工作者张晓岩等抗
日战士。在他们的影响下,倪金德曾多次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们在狱中通风报信,传递信息。
  1945年"八·一五"日本帝国主义无条件投降后,倪金德由担任道外公安分局长的张晓岩
介绍,参加道外公安分局工作。倪金德到公安分局后,积极靠近中国共产党组织,接受并完
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11月份,苏军管当局为执行同国民党政府签订的《中苏友好条约》,
要求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军队撤离哈尔滨市,让国民党接收。根据党的工作需要,在国民
党接收大员接收公安局改为警察局后,倪金德留在道外警察分局坚持地下工作。
  1946年"四·二八"东北民主联军进驻哈尔滨市后,倪金德被分配到东傅家公安分局任侦
察员。
  1945年9月25日夜间执勤中,倪金德在靖宇街发现一辆马车快马加鞭,急奔而来,便将
该马车截住进行检查。车上只有一个乘车人,自称叫"刘天鹏",是从火车站来的。经审讯查
明,此人是由国民党军统局东北区副区长陈旭东派遣的军统少将衔特务、齐齐哈尔组组长兼
"东北复兴建国会"书记长于大光,车夫是该组警卫队长宋铭三。由于逮捕了于大光,在哈市
一举破获一起特务案件。
  1947年7月,倪金德在东傅家公安分局长张晓岩、姜达生的指挥下,同其他侦察员一起,
侦破了国民党"国防部东北参谋连络办事处"派遣的军事谍报组织一案。从而给国民党地下建
军及其在哈市的军事谍报活动一次沉重打击。
  1948年3月22日,哈尔滨市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市的重大绑票案件。茂盛东木厂经理胡昌
山之子胡茂盛(中学生)在上学校的途中被匪徒绑架,以胡茂盛为人质,向胡家敲诈钱财。
倪金德在此次侦察中壮烈牺牲。
  倪金德为了保卫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献出了自己年仅33岁的宝贵生命。1948年5月6日,
哈尔滨特别市政府以秘字第二十七号文件,对破获此案通令嘉奖,授予倪金德"东北解放区
爱国自卫战争阵亡烈士"光荣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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