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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传略”是《哈尔滨市志·人物》的主体部分。通过对所收录人物经历、事迹记述,
从一个重要方面反映了哈尔滨市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活动。“人物传略”在收录中坚持以行
政管辖区域内的人物为主,兼收其他应当收录的人物;以当代人物、正面人物为主,适当收
录近代人物并收录少量反面人物;本籍人物与客籍人物并收,有重大影响的外国籍人物也予
以收录。
“人物传略”坚持“生不立传”的原则,所收录的人物均为哈尔滨市各方面最具代表性,
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和较高社会知名度的已故人物。其中有对哈尔滨开发、建设作出重大贡献,
已经名载史册的近代历史人物;俄、日入侵与统治时期为维护国家主权、民族尊严勇于抗争
的著名爱国人士;解放前在哈尔滨从事革命工作时间较长的著名中共地下党领导人及工、农、
青、妇、学运动带头人;哈尔滨市解放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任副市级以上职务的革
命领导干部;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著名革命烈士;业绩曾被广泛宣传并具有代表性的劳动模
范;各民主党派具有代表性的人物和具有较高社会知名度的无党派民主人士;有重大影响的
工商界人士;宗教界著名代表人物;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界取得卓越成就,
有很高社会知名度的代表人物;在传统工艺和特殊技艺方面卓有建树、妇孺皆知的能工巧匠;
对哈尔滨市发展起过关键性作用的外国人士;俄、日帝国主义入侵与统治哈尔滨时期代表人
物中最著名者;臭名昭著的汉奸、土匪代表人物;其他经审核认定适于入“人物传略”的人
物。共收录220篇人物传略。
“人物传略”的排列顺序为先正面人物后反面人物,最后为外国籍人物。同一类人物以
生年先后为序,个别难以确定生年的人物,排于其在哈尔滨活动的相应历史时期。
特普钦(1801—1887年),字忍庵,姓张氏,盛京(今沈阳)汉军镶红旗人。黑龙江将
军。
特普钦清道光元年(1821年)中秀才,后改习“国语”(指满文),考中翻译生员。道
光七年(1827年),投笔从戎,被盛京将军富俊、瑚松额先后聘为记室,掌管奏牍文书。由
于随军参与镇压台湾人张丙起义,逐渐升任防御、佐领、帮办协领。咸丰五年(1855年)参
与镇压太平军,被授旅顺口水师营协领。咸丰七年(1857年)署吉林副都统,八年一度署吉
林将军。咸丰九年(1859年)八月,黑龙江将军奕山被革职,特普钦署任黑龙江将军。同治
元年(1862年)十月正式任为将军。
这时的黑龙江内外交困,局势垂危。一方面是俄人窥伺,外侮严重,另一方面由于从前
全省官兵每年20多万两银的俸饷全靠各省协济,而目前各省财政困难,以致黑龙江财政支绌,
俸饷严重亏欠。为了支撑危局,特普钦一方面“就现有兵力,勤加训练”、“择要添置台卡,
巡守望”,杜绝俄国窥伺。另一方面又于咸丰十年(1860年)七月奏请在呼兰城迤北蒙古
尔山等地招民试垦闲荒。为了解决财政困难,建议仿照吉林夹信沟招垦章程办理。建议得到
清廷允准,咸丰十一年(1861年)起先后共放毛荒20余万垧,此为江省出放民荒之始。同治
元年(1862年),鉴于呼兰地区大荒沟等处私垦地已达15000余垧,民户4100余名,于是又
定私垦地亩就地安置,当年升科。同年十一月,奏请添设呼兰厅理事同知、巡检各一员,并
在巴彦苏苏建立治所。十二月又奏请在呼兰迤北开垦荒地,移屯京旗。以上均得到允准。同
治六年(1867年)十月,因病免职回原籍。光绪十三年(1887年)十月去世,终年87岁,清
朝廷赐谥刚介。著有《鸿泥印记》、《奏稿》、《诗文集》若干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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