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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人物》
 
 
人物传略
 
 
 
 
郭隆真
 
 
  郭隆真(1893—1931年),女,回族,原名郭淑善,别名郭隆贞、郭林一、郭浚,河
北省大名县人。工人运动领导人。
  郭隆真出生于河北省大名县金滩镇一个乡绅家庭。1913年,考入天津直隶第一女子师范
读书。“五四”运动中,为天津妇女界著名领导人。1919年9月,郭隆真与周恩来等20多名
青年发起组织了“觉悟社”。1923年在法国巴黎勤工俭学时经周恩来介绍加入中国社会主义
青年团,不久转入中国共产党。1925年5月回国,在北京从事革命活动。
  1929年3月,受党中央派遣郭隆真到东北工作,后被中共满洲省委书记刘少奇派到哈尔
滨。此时,哈尔滨发生了东北军阀在帝国主义唆使下挑起的反苏反共“中东路事件”。党中
央指示:“必须集中所有的注意力,对付这一事变。”郭隆真到哈尔滨工作的重要任务是揭
露中东路事件真相,发动群众进行斗争。郭隆真与共产党员李振岐(李梅五)假扮夫妻组织
家庭,以三十六棚工厂为工作重点,郭隆真主要在工人家属中活动。她身着工人家属的装束,
走家串户,以诚相见、助人之难,很快与周围工人家属建立了密切的关系。她还通过李振岐
的关系,接触团结了很多工人,在她周围很快形成了一个工人积极分子圈。工人亲切的称她
为“大姐”。
  为了揭露国民党军阀挑起中东铁路事件的阴谋,郭隆真亲自撰写和刻印《为东铁事件告
哈尔滨劳苦市民书》、《告中东路工友——对中东路事变后的认识和行动》等传单,引导工
人群众认识中东路事件的真相。郭隆真认为在当时白色恐怖十分严重的情况下,不应马上搞
政治示威游行,应该以怠工的方式进行斗争,适当时机再提出拥护苏联反对军阀占领中东路
的政治口号,刘少奇肯定了郭隆真的意见是对的。根据刘少奇的指示,郭隆真起草了《反对
生活条件恶化告工友书》,在工人中广泛散发。1929年11月初,郭隆真和李振岐组织了以三
十六棚总工厂工人为主的700余名工人的请愿斗争,提出“反对减少工人工资,反对木改
发土煤”等要求,迫使路局两次收回减少工人工资的成命。在此基础上,郭隆真与李振岐又
引导工人反对帝国主义支持东北军阀占领中东铁路,使反对中东路事件的斗争又深入一步。
根据刘少奇的指示,郭隆真、李振岐等组织成立了中东路工人失业复工团委员会(简称东铁
失业团),郭隆真负责宣传工作。她参加起草了《告全路工友书》、《告全国父老书》、
《致俄局长信》等一系列宣传品,经过一系列斗争,路局被迫答应失业工人的要求,在刘少
奇领导下,由郭隆真等组织的斗争取得了胜利。
  1930年春节,郭隆真抓住拜年机会,召集工人代表商量筹建工会事宜。她起草了布告,
贴在各分厂的大门口,工人围观时,发起人乘机向工人发表演说,号召大家签字报名参加工
会,签名者达八、九百人。郭隆真及时领导召开了全体工人大会。正式成立新工会取名工厂
委员会。工厂委员会就工人最关心的问题向厂方提出要求,得到全厂广大工人的拥护。中东
铁路其它部门工人也纷纷申请加入,中东铁路沿线各站、段的工人也派代表到三十六棚考察
工厂委员会的情况,新工会的影响越来越大。后由于铁路当局破坏,工会活动被迫转为秘密
进行,但在郭隆真的直接领导下,新工会仍然发挥了很大作用。刘少奇在给中央的《中东路
工人斗争总报告》里,对郭隆真给予高度的评价,指出:“在工作上最积极、在政治上最正
确的是大姐。”
  1930年3月,郭隆真调满洲省委职工运动委员会任书记。同年夏调任中共山东省青岛市
委常委兼宣传部长。仍以抓工人运动为主从事革命活动。同年11月2日郭隆真在去四方村河
边和一女工谈话时,不慎被捕。1931年初,押往济南第一监狱关押。同年4月5日,被国民党
秘密杀害于千佛山下洛口刑场,时年仅3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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