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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德(1901—1977年),黑龙江省阿城县人。著名农业劳动模范。
崔德自幼家贫,祖孙三辈给地主扛活。1945年“九·三”后,积极参加土改运动,由于
为人忠厚,办事公平,被群众选为村斗争果实分配委员会主任。
1948年春,崔德分到土地之后,看到本屯有些贫困户没种子、缺口粮、畜力弱,有种不
上地的危险,就串联了8户贫农,搞起临时插犋组。他从亲戚家借来种子,并把政府奖给的
50公斤粮食分给了缺种子、口粮户,帮助他们种上了地。1949年崔德把插犋组变成三大季节
换工组,共9户农民,当年他领导的这个组粮食产量超过了全屯各户。1950年三大季节组变
成常年互助组,组员已发展到19户,1951年增加到23户,互助组越办越好。这一年他光荣地
参加了中国共产党。
1952年2月,崔德互助组在具备办社条件的基础上,办起了全县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
作社——新生农业生产合作社,也是松江省试办的13个初级社之一。全社33户,崔德被选为
社主任,他领导社员试用新式农具,坚持科学种田,粮食产量高于当地互助组的10—20%,
在全县起了示范作用。1953—1955年,新生农业生产合作社不断发展壮大,从30多户扩大到
100多户。1955年冬,在县委帮助下,崔德又带头在全县办起了新生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全社473户,他担任社主任。在办互助组和合作社过程中,崔德在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加强
经营管理,发展农业生产,增加社员收入等方面,都为全县树立了榜样,推动了互助合作运
动的发展。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崔德被选为石槽人民公社副社长兼民生管理区主任,后改
生产大队队长。1966年转任新乡人民公社敬老院院长。
崔德一生乐于帮助别人,热心为贫困户解决困难。屯中贫困户的婚丧、天灾病患,他都
尽力帮助。
1948—1959年,他连续12次被评为县、省劳动模范。1956—1959年分别被选为阿城县第
二、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和中共阿城县第二、三次代表大会的代表,1956年出席全国群
英会,参加国庆观礼,受到毛主席接见。1977年因病去世,终年76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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