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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人物》
 
 
人物传略
 
 
 
 
宋小濂
 
 
  宋小濂(1860—1926年),字铁梅、友梅,吉林省吉林市人。中东铁路公司督办。
  宋小濂出生于吉林省吉林市,光绪九年(1883年)应吉林府童子试,受到知府李金镛的
赏识。光绪十四年(1888年),以诸生随李金镛创办漠河金矿,在矿局承办文案,后兼理交
涉事宜。漠河金矿初创时期,环境异常艰苦,也正是在这时他得到李金镛的言传身教,因而
自谓“一生致用之学皆积于此”。李金镛去世后,继任者袁大化器重宋小濂,历时10年,保
举宋小濂为知州。
  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沙俄入侵我国东北,漠河金厂为俄国人占有。事平之后,宋
小濂被清朝廷任命为漠河金厂提调,会同总办刘前往收回漠河金厂。宋小濂赴任时途经齐
齐哈尔,谒见黑龙江将军程德全,被程看中,留任幕府总文案。当时黑龙江的森林、矿产、
电报、航路等大半由俄国人所控制,被程德全一一收回,宋小濂为此出力不小。同时,他还
致力于垦荒、开屯、整军、兴学,设治以变通旗制。由于功绩卓著,宋小濂被补为海伦直隶
厅同知。程德全赏识宋小濂的才干,极力举荐,不久又以道员交军机处存记。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日俄战争结束后,宋小濂因熟悉邦交边事被外务部召入京备
顾问,并充学部谘议官。次年六月,受命与杜学瀛赴哈尔滨与中东铁路公司总办霍尔瓦特重
订购地、伐木合同,后宋小濂任黑龙江铁路交涉局总办。由于前总办周冕同中东铁路公司订
立展地、伐木、煤矿等不平等的合同,使中国损失利权甚巨。在双方谈判中,为了挽回利权,
宋小濂据理力争,毫不退让,历时两年,会议140余次,终于将前总办周冕等所订立的合同
作废,分别改订新合同,收回利权甚多。宋小濂以此擢升呼论贝尔副都统,旋改兵备道。宋
小濂在任内创办学校、警察、边垦局,并设立卡伦。中俄国界久未查勘,他受命与俄国人会
勘国界,俄国人欲将满洲里划入俄国界内,宋小濂据约坚持,不惧威胁,使沙俄侵占满洲里
企图未得逞。宣统三年(1911年)调任黑龙江民政使。
  辛亥革命爆发后,黑龙江巡抚周树模因病离职,宋小濂继任黑龙江巡抚。1912年,改任
黑龙江都督兼民政长。是年,札萨克图旗(科右前旗)郡王乌泰在沙俄及外蒙古民族分裂分
子煽惑下叛乱,宋小濂受命派军队与吉林都督及郑家屯巡防队配合镇压,于9月将叛军击溃。
宋小濂的行为使得俄国方面对其颇为忌恨,一再向中国政府施加压力,要求将宋小濂撤职。
北洋政府惧怕俄国人的威胁将其调北京充任外务部顾问及参政院参政等闲职。1920年,中国
政府收回中东铁路主权。6月1日,宋小濂被任命为中东铁路公司督办,7月21日宋小濂到哈
尔滨赴任。任内于收回中东铁路司法权、设立东省特别区法院以及对俄交涉等方面致力颇多。
1922年1月初辞职归隐。1926年卒于北京,终年66岁。
  宋小濂著作有《晚学斋诗草》12卷,并有《北缴纪游》、《呼伦贝尔边务报告书》、
《抚东政略》、《赐福启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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