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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人物》
 
 
人物传略
 
 
 
 
李常青
 
 
  李常青(1904—1960年),原名李延祜,曾用名李延祯、李兴华、李耀先、李幼耽、张
一民,吉林省延吉县人。中共哈尔滨市委书记。
  李常青出生于吉林省延吉县城一个农民兼小商贩家庭。后考入延吉师范学校,参加了延
边地区反对出卖“天图铁路”给日本帝国主义的爱国群众运动。毕业后先后在吉林省和龙第
四学校、第三学校、第十学校、第六学校任教员、校长等职。他经常利用课堂向学生宣传爱
国反帝思想,支持爱国学生运动,是吉林延边地区著名的爱国学生运动领导人。1930年,李
常青考入北平民国大学三年级。在校期间参加了“左联”。1931年11月,李常青加入中国共
产党。1934年3月任中共河南省焦作中心县委书记。1935年,李常青被任命为河北省委特派
员,驻北平指导工作,参予组织声势浩大的抗日救亡运动及成功地发动组织和领导震惊中外
的“一二·九”学生运动。后任中共北平市临时市委书记。1945年,李常青调任东北局宣传
部秘书长,创办《东北日报》并兼任社长。1948年,东北局调李常青到合江省委工作,任省
委常委、宣传部长、城工部长兼青委书记。
  1949年5月,李常青被任命为中共哈尔滨市委书记。1952年6月至1954年8月松江省与黑
龙江省合并前,还兼任松江省委书记,主持和领导了哈尔滨市和松江省委工作。1950年6月,
朝鲜内战爆发。从战略角度考虑,中共中央东北局决定将辽宁省的一批工厂北迁到黑龙江,
直接迁到哈尔滨的有13家工厂企业。李常青站在全局的高度,主持市委、市政府成立了“新
厂工作委员会”,动员全市领导干部“以大局为重,放弃本单位的局部利益,为南厂北迁让
路”。李常青亲自抓“新厂工作委员会”,夜以继日地选厂址、调配干部、安排北迁职工生
活。他深入工厂实行面对面地领导、指导,使很多工厂当年建厂、当年投产,有力地支援了
抗美援朝战争和国民经济恢复建设。
  从1953年起,我国开始执行第一个五年计划。李常青团结和依靠市委成员,建立了坚强
的领导核心,把工作重点及时转向大规模经济建设。他首先提出:“把基本建设放在首位”
的方针和“一切为基本建设服务”,“五年计划四年完成”的口号,得到了东北局充分肯定,
并在一些大城市推广。他白天忙于开会,批阅文件,接待干部群众;晚间经常深入工地了解
情况。在东北轻合金加工厂主体厂房施工和设备安装时,他连续48小时和有关领导一起坚持
在工地上指挥,使在场的苏联专家由衷地敬佩。李常青在组织抓重点工程建设中,把“百年
大计,质量第一”当作根本。在他领导下,全市13项国家重点项目都以优质工程交付使用。
  在进行大规模经济建设同时,李常青提出要把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摆上重要日程。市委、
市政府从大都市发展角度考虑,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为哈尔滨长远城市建设奠
定了基础。李常青十分重视培养选拔干部,要求各部门“建立干部考核制度,加强对党校、
培训班的领导,把理论、业务、文化学习,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为了教育干部适应新
形势下领导工作的需要,李常青要求干部要学习马列主义理论,经济建设理论,学习和推广
苏联的先进管理经验。他主张提拔干部主要看业绩、品德和实际能力。
  1955年2月,中共中央组织部调李常青到中央另行分配工作期间,哈尔滨市以进一步肃
清高岗影响为内容,对李常青进行了“揭发批判”,错误地认定李常青是高岗的“亲信”,
是“反党反中央”的。同年12月撤消了李常青的省委委员和哈尔滨市委书记职务。
  1957年7月,李常青任国家教育部高教司副司长。在反右派斗争中,他为一个蒙受冤屈
的同志仗义执言,又被扣上“危险右派”、“继续反党”等罪名,被开除党籍,撤职降薪,
下放到内蒙古师范学院历史系当教员。他没有因为两次受到错误处理而沉沦,仍按照共产党
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他潜心研究了清代思想家、文学家龚自珍,并撰写了论文,同时还编
辑了《中国民族关系论文集》(未能出版)。
  1960年8月5日,李常青骑车上班途中因车祸不幸身亡,时年56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共中央为李常青彻底平反昭雪,恢复党籍,恢复名誉。并
于1981年1月23日,在北京八宝山革命公墓礼堂,隆重举行了为李常青平反昭雪追悼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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