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2年,共组织所得税收入48 181万元,完成全年计划的 106.1%;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全年实现37 588万元,完成计划的 112.6%。对证券、电力、铁路多经、烟草、邮政等重点行业的所得税汇算清缴进行检查,共检查286户企业,查出有问题的56户,查补所得税1 298万元。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共审批各类审批事项108户。其中,财产损失38户,批准税前扣除金额为34 020万元;弥补亏损20户,同意补亏金额为24 998万元;减免税49户(高新技术企业32户),减免所得税6 395万元(高新技术企业3 418万元);国产设备投资抵免1户,抵免所得税366万元。2002年,国家税务总局对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重新进行明确,制定了《哈尔滨市国家税务局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实施办法(暂行)》,为全面加强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奠定了基础。
(徐立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