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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 税收》
国家税收
【建立税务行政复议制度】
为了正确处理税务争议,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各级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依法行政,市税务局建立了税务行政复议制度。按照国家税务局的统一部署,在市局和阿城、呼兰两县(市)税务局成立了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定了《税务行政复议暂行办法》,配合《行政诉讼法》的实施,成立了法规处,具体承担税务行政复议的受理和税务行政案件的应诉工作。(魏锐锋 柳晓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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