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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 税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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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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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购置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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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车辆购置税(简称车购税)由国家税务局征收。哈尔滨市全年车购税收入3.87亿元,征收车辆4.6万辆。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和《车购税征收管理办法》,从7月1日起,以车购税征收为控制环节,对机动车从生产、销售、购置到使用各环节采取“以票控税、信息共享、协同管理”的措施,加强了机动车辆税收征管。贯彻落实国家车购税税收优惠政策,为回国服务留学人员、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防汛指挥车和森林消防车、农用三轮车等153辆机动车办理了免税,金额66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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