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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项收入289 673万元,比上年增长2.3%,增加6 644万元。其中,工商税收完成225 332万元,比上年增长5.4%,增加1l 599万元,完成国家税务局年初下达计划的101.1%;国营企业所得税收入37 242万元,比上年下降1.4%,减少545万元;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收入12 868万元,比上年下降16.3%,减少2 505万元;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收入10 283万元,比上年下降14.9%,减少l 807万元;烟酒专项收入757万元,比上年下降29.8%,减少320万元;教育费附加收入3 191万元,比上年增长7.5%,增加224万元。在工商税收中,列入市政府工作目标的市级工商税收收入为201 716万元,比上年增长8.3%,增加15 542万元,完成目标计划的101.2%,并完成了追加的超收计划。各级税务部门牢固树立经济是税收的基础、税收为发展经济服务的思想,充分发挥税收职能,全方位的参与、支持和服务于哈尔滨市的改革开放,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大力扶持和促进经济发展。共办理各项减免税、“以税还贷”22 236万元,对企业开发新产品、技术改造、转换经营机制、解决暂时困难等起到了推动作用。按照建立梯级税源结构的促产工作思路,自下而上地制定了1 992年促产计划和"八五"后4年促产规划,确定了1992年各级次促产点255个、促产项目170个,运用投放税务周转金、提供市场信息、加强财务核算、沟通销售渠道、促进外引内联等手段,帮助企业发展生产,改善经营,提高效益。全年增加产值25 000万元,增加利润1 500万元,增加税收2 000万元。(魏锐锋 柳晓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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