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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项税收完成336 834万元,比上年增长16.3%,增加47 222万元。其中,工商税收入282.540万元,比上年增长25.4%,增加57 208万元,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年初下达计划的108,7%,完成超收计划的101.3%,国有企业所得税收入30 585万元,比上年下降17.9%,减少6 664万元;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收入10 703万元,比上年下降16.7%,减少2 145万元;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收入7 865万元,比上年下降23.1%,减少2 367万元,烟酒专项收入740万元,比上年下降2.2%,减少17万元;教育费附加收入3 823万元,比上年增长19.7%,增加629万元。在工商税收中,列入市政府工作目标的市级工商税收收入为248 044万元,比上年增长23%,增加46 328万元,完成目标计划的123%,完成超收计划的101.9%。
1993年,认真贯彻《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及时就其涉税条款的政策精神、执行口径、适用范围及具体操作方法,制定了具有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同时,为支持国有中小型商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国有中小型商业企业试行国有民营的办法》。对两个开发区的税收实行"一章到底"的工作机制,采取新事新办、特事特办的方式,促进了开发区税收的高效运转。开展了"亿万千百十"促产工程,确定了各级次促产点194户,促产项目1 100项,全市增加产值66 800万元,增加利润3 500万元,增加税收4 800万元。
(魏锐锋 柳晓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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