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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全市各项税收完成396 471万元,比上年增长17.9%,增加60 381万元。其中,工商税收收入355 680万元,比上年增长25.9%,增加73 140万元;国有企业和股份制企业所得税收入25 429万元,比上年下降18.4%,减少5 734万元;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收入4 713万元,比上年下降55.9%,减少5 986万元;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收入4 273万元,比上年下降45.7%,减少3 592万元;教育费附加收入6 376万元,比上年增长66.8%,增加2 553万元。
1994年,全市各级税务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新税制,实现了新旧税制的转换,保证了收入的稳定增长。(1)对国家出台的各项税收法规,组织人员编写讲义,有计划、有重点的对税务干部.企业负责人及办税人员进行培训。(2)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先后两次开展新税制宣传咨询活动,宣传和解答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不断增强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新税制的理解。(3)组织政策指导组、检查推动组和税法宣传组,深入基层税务部门和重点税源企业,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检查和研究新税制的运行情况,解决新税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新税制的顺利实施。(4)开展调查研究,对新旧税制转换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按照国家的政策,进行了积极稳妥的过渡性处理。(5)1994年9月1s日,市税务局分设为市国家税务局和市地方税务局,并按各自职能开展工作。(柳晓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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