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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 税收》
国家税收
【个体税收】
1994年,全市各级税务部门始终把零散税收作为组织收入的重点之一,对个体税收单独下达计划,单独进行考核。按照新税制的要求,对个体工商业户纳税定额等级及时进行调整,确保征收管理到位。除加强正常经营户的日常管理外,把工作重点放在清理临时经营、无照经营和假休业、假废业上,适时开展清理检查,堵塞税收漏洞。两套税务机构分设后,市国税局又及时召开专业会议,抓好征管机构、人员、税源情况和集贸市场税收成本的调查,开展个体工商业户纳税定额等级执行情况的检查,进一步加强了对零散税收的管理。全年共组织个体税收26 710万元,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12.5%,增加2 967万元。(柳晓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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