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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市国家税务局组织各项税收及收入378 536万元,比上年增长20.6%,增加64 672万元。其中,工商税收收入349 301万元,比上年增长6.5%,增加21 378万元;海关代征增值税、消费税收入9 294万元,比上年增长54.1%,增加3 263万元;国有企业和股份制企业所得税收入16 540万元,比上年增长59.6%,增加6 175万元;金融保险业营业税16 550万元。
1997年,工商税收收入有6个特点:一是收入的均衡性得到加强,全年各季度收入进度均快于上年同期,收入进度较为均衡。其中一季度收入进度为20.3%,比上年同期快1.4个百分点;上半年收入进度为46.3%,比上年同期快1.3个百分点;前9个月收入进度为69.9%,比上年同期快1个百分点。二是中央、地方两级收入同步增长。全年中央级收入比上年增长6.6%,地方级收入比上年增长6%。三是增值税收入好于消费税收入。全年增值税收入270 976万元,比上年增长8.7%,消费税收入68 368万元,比上年增长1.7%,增值税增长幅度高于消费税7个百分点。四是国有企业收入出现下降趋势,非国有企业收入增长强劲。全年国有企业缴纳税收206 660万元,比上年下降2.3%,占工商税收的比重由上年的64.5%下降到59.2%;非国有企业缴纳税收142 640万元,比上年增长22.6%,占工商税收的比重由上年的35.5%上升到40.8%。五是生产环节收入稳定增长,流通环节收入下降。全年生产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收入260 607万元,比上年增长10.5%;流通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收入78 737万元,比上年下降2.4%。六是县(市)收入好于市区收入。全年县(市)收入63 145万元,为年计划的107%,比上年增长12.8%,市区收入286 156万元,为年计划的99.5%,比上年增长5.5%,县(市)收入进度和增长幅度分别比市区高7.5和7.3个百分点。
工商税收收入结构及其变化:增值税收入270 976万元,占工商税收的77.6%,比上年增加1.6个百分点;消费税收入68 368万元,占工商税收的19.6%,比上年减少O.9个百分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收入6 814万元,占工商税收的1.9%,比上年增加O.1个百分点;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收入1 583万元,占工商税收的O.5%,比上年减少0.2个百分点;其他税种收入1 560万元,占工商税收的O.4%,比上年减少o.6个百分点。
1997年,市国家税务局认真制定阶段性工作目标,抓紧组织收入工作,确保工商税收均衡入库、稳定增长。(1)加强计划管理。根据各行政区域税源变化趋势,合理安排各征收单位收入计划,税收收入的均衡性加强,各季度收入进度均比上年同期加快。(2)加强纳税申报管理。实施新的征管模式后,加强对增值税进项、销项发票的审核,严格申报管理,税款申报入库率稳步提高。(3)加强税收计划执行情况的动态检查分析。每季度对全市年纳税50万元以上的重点税源企业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坚持搞好预测分析,提出组织收入工作的重点和措施。(4)加强对组织收入工作的领导。实行收入目标责任制。(5)认真清理欠税。逐级下达回收陈欠40%的清欠目标,严格执行缓缴税款审批和征收滞纳金制度,全年回收陈欠税款8 770万元。(6)强化税务稽查。认真实行选案、稽查、审理、执行的工作规程,加大稽查工作力度,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零申报、进项大于销项和连续三个月不申报企业等情况,开展重点稽查,全年共查补税款21 058万元。
(柳晓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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