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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 新区》
 
 
松北新区
 
 
【概况】
 
 
    "开发江北,两岸繁荣"是哈尔滨市第九次党代会作出的战略决策,根据省委提出:"扩大城区面积,降低中心区人口密度,建设具有东北特色新城市"的要求。确定在松花江北岸"用三五十年再造一个哈尔滨"的目标。1995年,松北新区的开发建设,按照"超前规划、分区启动、产业引导、基础先行、多方筹资、综合开发"的总体思路,做了大量工作。一是组建管理机构,确定职能。1995年2月,正式组建哈尔滨市松北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后于1995年6月11日更名为哈尔滨市松北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作为市政府派出机构,对松北新区开发建设实行统一管理,赋予其规划、土地、建设方面的市级管理权限。二是开展新区规划编制工作。初步形成总体规划基本框架,完善相关的规划基础工作,完成航飞测拍工作.建立档案资料库。在此基础上,委托北京、上海两家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开始编制新区规划,并着手水利模型实验。三是积极推进招商引资。新区各方面与中外投资者签订合同和正在深入洽谈的投资项目有36项,协议外资额近1 500万美元和13亿元人民币。四是加快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利民、前进开发区1座6.6万伏变电所、2座 1万吨/日地下水厂竣工投产,"北方花园”北区工程和相应配套设施建设竣工。1 920门程控电话调试开通。委托上海隧道设计院完成建设经纬街越江桥隧的预可行性研究。着手进行西隔堤、区域集中供热和燃气入区等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五是开展建设用地现状调查,制定控制措施。在开展土地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发出关于加强松北新区土地管理的通知,依法规范土地市场,提出保护土地资源的具体措施。
    (韩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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