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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哈尔滨市公有住房出售取得突破性进展。8月初市政府出台实施《关于出售现住公有住房的意见》,重新调整公房出售的相关政策。市房管局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制定100余条售房操作细则。针对单位产特别是开发企业所管住房不向住户出售问题,市房改办成立督查室,深入产权单位督办,解决100余家企业的售房问题。针对产籍资料不全、产权不清住房的出售问题,市房管局牵头,成立了市产权确认联合办公室,坚持特事特办,共解决6 265件、19.9万户住房的出售问题。不断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对售房中核对房租、热费等环节,能内部运作的,全部由内部完成。临时抽调工作人员达1 000余人,抽调售房用车80余台,扩大各区登记场地,增设80个服务窗口,使群众能够就近快速办完购房手续。成立114个售房小分队,深人市五大委、电机厂、林大、和平小区等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集中区,现场办理售房和重新登记手续。1999年,全市共出售公有住房1 503万平方米(其中,直管产389万平方米,单位产、开发企业产、无主产和弃管产1 114万平方米),售房量是前10年售房总量的1.25倍。至年底,全市已累计出售公有住房2 703万平方米,占可售公有住房的85.4%,其中直管产459万平方米,占直管产可售公有住房的76.54%。
(鲍春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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