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日,以齐齐哈尔市志办主任孙仁为组长、朱宏明副主任为副组长的第二轮修志工作考察组一行8人,赴哈尔滨市进行为期两天的学习考察。考察组由富拉尔基区志办主任高光学、铁锋区档案局长李树堂、克东县史志办主任张玉宝、拜泉县档案局长丛笑宇和市志办相关人员组成。本次考察的主题是第二轮志书"一评三审"验收工作,重点是对已经完成二轮修志工作的呼兰区(原呼兰县)和道外区的具体做法进行学习考察,同时对两市在第二轮修志工作中的一些共性问题进行交流和探讨。
4月1日上午,考察组受到哈尔滨市志办的热情而又隆重的欢迎。哈尔滨市志办在所在地哈尔滨市党政中心的市志办会议室举行了欢迎会。哈尔滨市志办主任贺颖主持欢迎会并发表盛情洋溢的讲话;哈尔滨市志办副主任杨德胜、宋洪军、副巡视员赵景新及各处室领导共9人出席欢迎会;副主任宋洪军代表哈尔滨市志办就哈尔滨市第二轮修志工作向齐齐哈尔修志工作考察组作了简明、全面的情况通报。齐齐哈尔市志办主任孙仁代表考察组向哈尔滨市志办与会领导致答词,对此次考察的重点和日程安排作了简要说明。会后,考察组在哈尔滨市志办主管区县工作的副巡视员赵景新、区县指导处孙世良处长和区县指导处王冶、葛妍等陪同下,考察呼兰和道外区的"一评三审"工作。
本次赴哈市学习考察工作,是齐齐哈尔市志办历史上的第一次,是新一届党组提出的"开门修志工作"理念的积极实践,是第二轮修志工作在经验学习和理论交流上的进一步深入,同时开创了全省兄弟城市间工作交往的崭新方式,对我市修志工作面向新形势、应对新局面、开拓新途径、解决新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哈尔滨市的区县修志工作概况
哈尔滨市现辖8个区1 0个县。1999年7月,哈尔滨市启动区县修志工作,志书下限到2000年。2004年4月,省政府做出调整二轮三级志书断限的决定,区县志书的下限由原来的2000年调整到2005年。目前,共有143人从事区县志书编修工作,其中一线编修人员53人,有31人是在编人员。区县修志工作经费全部由财政拨给,大区县3-5万元,小县区1-2万元。第二轮修志计划完成区县志19部(道外编修区志2部),在已经完成初稿的10部志稿中,有4部完成送审稿,其中《呼兰县志》已经进入验收阶段。
哈尔滨市志办处理区县修志工作的基本做法,一是理顺机构,加大行政推动力。哈尔滨市的区县修志机构原来有的含在档案局,有的与党史委合署办公。2005年,哈尔滨市政府下发文件规定,区县修志机构统归本级政府办公室,为二级机构,志办主任由办公室副主任兼任,在职工作人员列入公务员序列。目前,除依然延续市辖行政区调整前管理体制的2个修志机构含在档案局、2个与党史委合署办公外,其余14个区县的修志机构均设在政府办。二是签订责任状和计划书,把区县第二轮修志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计划范围。2001年,市政府副市长与区县政府主管修志工作的行政领导签订了责任状。2006年,市志办又与区县签订了计划书,规定县区修志工作于2007年进入成书阶段。三是定期下发通报,鼓励先进督促后进。市志办区县指导处每年两次下发通报给区县主管修志工作的政府行政领导和修志机构,系统地通报区县修志工作阶段性进展,使区县领导和修志工作者了解全面情况,认清本地修志工作在全市中的地位,明确工作方向,把握工作进度。四是建档立案,建立备案备查制度。在执行省志办提出的"一评三审"工作中,实施"三审一验收"工作制度,将工作情况和对志书的修改意见及终审结果记录在案。五是在日常指导工作中,采取抽查抽审的方法。市志办区县指导处抽取区县志书中的个别篇目进行集中审读,对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集中指导,以点带面,优质高效。六是把握原则,选好主编。区县志书主编绝大多数是由修志人员担任。少数区县虽然由聘用人员担任主编,但都严格按照《黑龙江省第二届地方志编纂工作有关规定》中的要求,达到主持工作、执笔编写。七是以会代训,定期培训与随机培训相结合。市志办区县指导处利用每年的区县工作会议,选准当时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理论方面的疏理讲解,解决修志工作中的共性问题。同时,在区县志稿评议会上,重点对志稿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做具有针对性的理论辅导,使区县修志工作人员在提高理论水平和操作能力上得到同步提升。
二、呼兰区和道外区的修志工作特点
呼兰区和道外区是哈尔滨市率先完成第二轮修志工作的先进单位,目前已经进入"三审一验收"的最后阶段。呼兰区在第二轮志书下限2005年前原是呼兰县,本轮志书实际是《呼兰县志》。
呼兰区是修志工作的排头兵。呼兰区的修志工作可概括为如下几个特点:一是有上下并重的修志工作环境。政府领导重视,编委会积极参与,对修志进度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二是人员齐备。志办有固定编制3人,外聘工作人员7人,过得硬的工作队伍为志书质量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三是有科学可行的工作制度。修志人员分工明确,协调合作,工作效率高,编修进度快。四是有创"精品佳志"的工作目标。五是经费充足。呼兰区每年由政府财政下拨工作经费5万元,在哈尔滨市18个区县中经费数额居于首位。外聘人员的工资每月800元,也由政府财政列支。相对丰厚的工作报酬极大地鼓舞了外聘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相对充足的事业经费保证了修志工作的正常运转。
道外区是哈尔滨市的老城区,经过2004和2006年两次区划调整,目前城区面积达618平方公里,有人口约80万人。哈尔滨市的城市定位是"千年文脉,百年历史",道外区是哈尔滨市的"开埠之区",清政府为东清铁路事宜于1905年设置的哈尔滨官道府,就坐落在区境内。道外区的修志工作,历史承载厚重,纂修特色鲜明。哈尔滨市志办的领导同志把道外区的工作概括为"四高":
--高标准定位。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地方志工作,将修志工作纳入政府工作年度计划,把区志办划归区政府办公室领导,把修志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及时下拨。道外区政府办公室主任于军在总结本区修志工作时认为,修志工作纳入政府办管理,一方面是党政领导把这项工作拿到日常工作日程,另一方面便于工作推动与协调,在经费调解上具有方便条件。道外区具体负责修志工作的领导对修志工作的思想认识水平高,无疑为修志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先决条件。
--高标准选人。首先是选调责任心强、文字功底深厚的机关工作人员组成区志办,然后聘用专家型的业务人员担任主编。道外区的志书主编是退休的哈尔滨市志办的领导同志,理论深厚,业务精通。编纂工作少走弯路,在短期内完成了第二轮修志任务,明显地体现出在质量和速度上的工作优势,优质高效地进入到"三审一验收"阶段。
高起点立意。在写什么、怎么写的问题上,首先确定"求新、求精、求特"的标准,使道外区的修志工作从一开始就围绕这一中心立意,运筹谋划。在篇目问题上,改《概述》为《概貌》,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对全区的历史与现状进行概括记述。将志书划分6个板块,以自然、政治、经济、社会、管理、人才6个分类篇目结构全志书。这种全新的篇目,曾列入省培训教材。
--高质量编纂。在前面"三高"的基础上,编修人员精心编写具体内容,使志书在政治观点、史实、体例、文风等诸方面都达到了市志办提出的"三审一验收"的标准。
三、存在的共性问题
在学习考察过程中了解到,在具体工作中,无论是哈尔滨市还是所辖区县,都存在着征集资料的难点问题。一方面是属地中省直单位领导不重视。中省直单位,多为垄断性质的,如铁路、航运、电信、金融等。而且又多数改制为企业性质,原来协调起来就难度很大,现在就更为艰难。尤其是电信、银行等部门,根本不顾及地方志编写的属地原则,或以保密原则为借口,拒绝接受编写任务。这些新的变化和难题,成为工作中的新的障碍因素。另一方面是改制单位资料缺失问题。这一问题在工业方面尤为突出,特别是管理机构撤并及下属企业的关停并转过程中,一些资料流失,有的企业甚至解体,基础资料无从查清。
四、"一评三审"与"三审一验收"
本次赴哈学习考察的重点是"一评三审"工作。《黑龙江省第二届地方志编纂工作有关规定》中关于评议、审定的规定:"各级地方志应严格执行审查验收制度,本届修志一律实行'一评三审'制度"。"一评",即各级志书在志稿完成后,要召开不同层次的志稿评议会,参加评议人员,除了本区域的领导和专家参加外,要邀请上级有关专家、领导和其它区域专家参加,并对评议意见进行疏理,形成修改方案。"三审",即三级志书志稿经过评议修改后,由承编单位初审,合格后由承编单位编纂委员会二审,合格后报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审查验收并签发后,由同级政府批准出版。
哈尔滨市志办在坚持这一原则的基础上,将对区县志书审定工作改革发展为"三审一验收"。即由基层修志单位组织初审、评议,然后报送市志办区县指导处复审,修改完成后再由区县编审委员会终审,最后由市志办验收小组按照哈尔滨市第二轮区县(市)志审稿、验收规定》和《哈尔滨市区县(市)书审查验收办法》对志书进行最终质量认定和验收。
哈尔滨市将评议工作放在基层修志单位初审之后,增强了评议工作的针对性和条理性。把"合格后由承编单位编纂委员会二审",变为"市志办区县指导处复审",进一步提高了志书的质量保障。把"合格后由承编单位编纂委员会二审,合格后报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审查验收"分解为"修改完成后再由区县编审委员会终审,最后由市志办验收小组按照《哈尔滨市第二轮区县(市)志审稿、验收规定》和《哈尔滨市区县(市)书审查验收办法》对志书进行最终质量认定和验收"。这种做法,一方面突出了地方政府的官职官责,另一方面更加体现出市志办对区县志书质量认定的权威性。
五、哈尔滨市的区县修志工作基本经验
(一)解决好体制问题是区县修志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
区县修志机构的体制问题,是长期困扰地方修志工作的普遍性问题。以我市为例,修志机构缺乏独立性。在市辖16个县(市)区中,有10个县区的修志机构设在档案局,占总数的62%。这些修志机构在档案局中,工作地位从属于档案工作,在人员调度和经费等方面受到主体工作的制约。没有独立性,开展起工作来困难重重,尤其是对外单位的沟通协调,更是举步维艰。
哈尔滨市解决区县修志机构问题的做法是由市政府下发文件规定,区县修志机构统归本级政府办公室,志办主任由办公室副主任兼任,在职工作人员列入公务员序列。这一做法,把工作开展、业务协调、人员调配、经费使用等问题,由事业单位的日常工作转变为政府行为,从根本上解决了基层修志工作的一系列问题。这一做法真正发挥了政府对修志工作的领导作用,充分体现了领导对方志事业的重视,使《地方志工作条例》切实得到贯彻落实。
(二)解决好经费问题是发展方志事业的基础
修志工作是一项公益性事业,从工作启动、资料搜集、人员聘用、办公条件改善、文稿编写直至印刷出版,都需要大量费用。在修志机构不具备经济性质的情况下,经费不足成为日常工作中的实际困难。齐齐哈尔市辖县区中有很大一部分属于财政补贴单位,就目前情况看,有的日常经费不足,有的县区还有拖欠聘用人员工资现象,有的没有财经规划。有的书稿已定稿,无经费印刷,除拜泉县以外,其他县(市)区的出版经费均无着落。
哈尔滨市在解决县区修志机构体制问题的同时,顺理成章地把修志经费列入政府财政计划。区县修志工作经费全部由财政拨给。相对充足的经费,是哈尔滨市的区县修志工作质量好、进度快的一个重要基础。
(三)建立完善的质量要求体系是编纂精品志书的保障
《地方志工作条例》对确保地方志编纂质量作了以下规定:
一是,明确地方志编纂应遵循的指导原则,规定编纂地方志应当做到存真求实,确保质量,全面、客观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二是,对参与地方志编纂的人员作了要求,规定编纂地方志应当吸收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参加;地方志编纂人员实行专兼职相结合,专职编纂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
三是,确立了地方志书的审查验收制度,规定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列入规划的地方志书经审查验收,方可以公开出版;对地方志书进行审查验收,应当组织有关保密、档案、历史、法律、经济、军事等方面的专家参加,重点审查地方志书的内容是否符合宪法和保密、档案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全面、客观地反映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黑龙江省第二届地方志编纂工作有关规定》中明确规定"各级地方志应严格执行审查验收制度,本届修志一律实行'一评三审'制度"。
哈尔滨市志办在此基础上,制定《哈尔滨市第二轮区县(市)志审稿、验收规定》和《哈尔滨市区县(市)书审查验收办法》,对志书进行最终质量认定和验收,从审稿验收标准、审稿验收程序、复审和验收的组织领导等方面作出严格规定。对区县志稿的政治观点、资料、体例、文体文风、图表等关系到志书质量的实质性问题作出明确的限定。同时,对志书验收工作提出了"三不"原则--不达评估要求不评议--不达复审要求不复审--不达出版要求不验收。在"三审一验收"工作实施过程中,实行标准化作业,填写初审、复审、终审报告和意见书,形成档案文本,存档备查。
哈尔滨市志办在建设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方面的宝贵经验,对"一评三审"工作起到了示范和楷模作用,为提高志书编纂质量拓宽了工作思路,是我市赴哈考察学习的重大收获。
(四)选好主编是完成好修志任务的关键
编修地方志是一门社会科学工作,有其内在的规定性。清代方志学家章学诚在《修志十议》中提出"识足以断凡例,明足以决去取,公足以决请托",就是说修志者要有见识、学识和胆识。《黑龙江省第二届地方志编纂工作有关规定》明确规定了"各级志书均应实行编纂委员会领导下的主编负责制,主编应由具有较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且文字功底较强的地方志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担任,也可以从本区域内聘请资深专家担任"。要想又好又快地完成好修志工作,关键在于编修人员的素质,更重要的是取决于主编的水平。
目前我市的区县志书主编的状况是16个县(市)区中有12确定了志书主编。这12个主编按其身份性质可划分为三类。一类是地方政府行政主管领导任主编,有5个,占已确定主编数量的42%;第二类是修志机构业务主管领导任主编,有3个,占已确定主编数量的25%;第三类是聘用人员任主编,有4个,占已确定主编数量的33%。
综合上述三种类型,以业务主管领导任志书主编,符合《黑龙江省第二届地方志编纂工作有关规定》中关于主编的规定。也比较符合地方志工作的实际。第一和第三类型则不利于上下级单位工作沟通与指导,不利于工作决策,影响到工作进度与志书质量的统一。
哈尔滨市在解决这一问题上,认识明确、方法得当。如修志工作完成较好的呼兰区,志书主编是在职的志办主任,曾担任过首轮志书的副主编。道外区聘请原哈尔滨市志办主任担任主编,属于聘任本区域内的专家学者,也符合省的规定。道外区的主编虽然也因非在职身份存在着不利于工作沟通与指导和不利于工作决策等问题,但因为修志机构的体制有力,在职人员辅助性工作有力,化解了不利因素。因此,哈尔滨市的区县修志工作进度快,进展顺利,关键是较好地解决了主编问题。
以上问题虽说都是老生常谈,却是在长期实际中得出的结论,也是事业发展中制约现实工作的症结所在。哈尔滨市志办在领导区县修志工作中的实践经验为我市在解决区县修志工作的难点问题上,提供了有力的借鉴。特别是为做好"一评三审"工作,树立了良好的范例。
六、本次学习考察中的几点启示
(一)要通过学习与交流,有效促进工作
通过本次赴哈学习考察,开拓了视野,增长了知识,丰富了经验,增进了哈、齐两市修志工作的相互了解,加深了两地修志同仁的感情。在哈市学到的工作经验,对解决我市修志工作中的问题,有重大的积极意义。感触尤深的,是哈市上下在对我市考察组的热情与真诚,让考察组的所有成员感动。哈尔滨市志办主任为首的领导和各处室的领导及工作人员,为考察组营造的热烈欢迎场面和区县处对本次考察的周密安排,体现出"天下修志同仁是一家"的真情。尤其是在道外区考察过程中,于沐琳区长在会见以色列外宾的工作间隙,来看望考察组成员,过问接待活动的安排,充分体现了政府领导对修志工作的重视程度,也突显出哈尔滨市志办在征得政府领导重视修志工作这一问题上努力工作的成效。
(二)要善于总结经验,拓展工作思路
一是如何看待"又好又快"。从"又快又好"到"又好又快",是对质量与速度的辩证认识的问题。哈尔滨市志办副主任宋洪军在介绍哈市修志工作时,认为"质量好也要从进度上体现出来"。这一观点,对一些修志单位从"又快又好"转到"又好又快"后,把"宁可慢点儿,也要保证质量"的提法作为进度缓慢的借口,是一个观点上的修正。二是如何看待记述改革的问题。很长一段时间里,不同层次的理论研讨对这一问题进行过大量研究,最终也莫衷一是。哈尔滨市志办主管区县指导工作的赵景新副巡视员在与考察组交流时认为,"改革可以不设篇,因为改革是社会变革而不是地方志中的一个门类。但第二轮志书通篇都应体现改革的精神"。这一认识,对我市如何记述改革问题有积极的借鉴意义。三是要善于发现工作特点,总结工作经验。赵景新副巡视员把呼兰区志工作的特点总结为"四有":有从上到下重视修志工作的环境;有科学可行的工作制度;有一支责任心强的过硬队伍;有一个出精品创佳志的工作目标。对道外区的工作从定位、选人、立意和质量四方面,总结为"四高"。这种善于总结的工作思维,能够很好地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有力地推进工作。
(三)要通过因势利导,有效解决难题
哈尔滨市在解决中省直单位资料征集难等问题上,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取得一定的效果。一是采取政府督办的方式,敦促属地中省直单位配合工作。二是利用驻区中省直单位参加地方会议时单独协调。三是利用节日团拜活动,区领导与中省直单位领导进行高层对话,取得企业领导支持。最近,区政府又将针对修志工作制订规章制度下发各单位,将修志工作纳入政府年终考核内容。这些做法,从不同程度上缓解了修志机构的工作难度,解决了实际问题。
(四)要勇于改革创新,展现自身特色
地方志书如何突出地方特色,哈尔滨市道外区在这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道外区志》的篇目分6个板块,以自然、政治、经济、社会、管理、人才6个分类篇目结构全志书。这种全新的篇目,用新的角度,新的方法记述本地的历史和现状,展现出地方特色,是一个改革创新。无论这种创新是否普遍适用,这种改革创新精神,是值得肯定和学习的。
总之,本次学习考察活动,收效显著,意义重大。通过学习交流学到了哈市的经验,看到了我市修志工作的不足之处,对两地的共性问题也有了更深的认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