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在国内外革命进步思潮的影响下,地处中国东北的哈尔滨进步分子在革命斗争实践中,积极宣传民主革命进步思想,推动当地革命运动的发展。当时的哈尔滨反动政府、日俄殖民势力,为维护反动秩序,制定并推行各种"报律"和禁令,封禁进步报刊,逮捕办报人士,对新闻舆论界进行了残酷的摧残和破坏。
一、清末之时哈尔滨报业状况及进步报刊的境遇
哈尔滨早期的近代报刊,多为俄国人出版,他们只在沙俄驻哈尔滨中东铁路民政部下属的警察机关注册,从不向中国地方当局申请立案。中东铁路管理还专门设立新闻出版科,管理铁路报刊。当时的哈尔滨俄文报纸分为沙俄主办的各机关报,如阿穆尔军区独立团参谋处主办的《外阿木尔人消闲报》、俄国满洲部队后方司令部主办《军事生活报》、俄国哈尔滨市自治公议会主办的《市议会公报》、《远东铁路生活》、俄国东方学者协会机关报《亚细亚时报》、《哈尔滨商业通报》等,在这些官方所办报刊中,社会影响最大的是《哈尔滨日报》(日人曾经译过《哈尔滨新闻》),该报创立于1903年7月,中东铁路全线通车之后,中东铁路管理局决定创办《哈尔滨日报》作为机关报。1908年之后,报纸内容不断扩大,"特别注意远东各邻国的政治事件",是沙俄推进远东扩张政策的工具。
沙俄这种管理体制一直延续到1920年中国收回中东铁路路界主权后才改变,在其下哈尔滨没有新闻自由。俄国在哈尔滨革命党报人艰难生存。1905年11月,在反对沙皇宣言巴公众成立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哈尔滨工人团",创办了《新生活报》周刊,向中俄工人揭露宣言的骗人的把戏,罢工工人五次焚烧中东铁路管理局大楼,设在楼内的《哈尔滨日报》一再遭殃,但是罢工被镇压,《新生活报》遭到压制。 另一具有革命倾向的报刊是《哈尔滨每日电讯广告报》,1901年8月创刊,主编罗文斯基在俄国第一次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期间参加了俄国社会革命党,是使该党在哈主要成员。他还与人合办了《满洲报》与《年轻的俄罗斯》。1907年2月,社会革命党在哈尔滨成立了军事组织,罗文斯基住处和他姐姐开办的书店作为党的秘密据点,并先后出版了《革命思想报》、《黎明报》。1908年6月,该党组织被破坏,罗文斯基于8月被捕,并以"侵害国家罪"受审。
1898年前清政府没有关于报刊出版物的专门法令。作为制约出版物依据的只有《大清律例》中的有关条文。1906年,清政府颁布了《报章应守之规则》。1908年,清政府正式颁布《大清报律》,这是一部对报纸进行控制最完整的刑律。《大清报律》规定报纸创办前,须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并交纳保证金。每期出版前,需交地方行政机关或警察机关审查;禁止刊登不利政府的言论,禁止刊载未经官报、阁钞发布的谕旨奏章等。 1911年晚清政府又颁布了《钦定报律》,内容与《大清报律》基本相同。而这些规定对在哈尔滨出版的俄国、日本人报纸毫无约束力,反而成为查禁国人报纸的依据。
为传播进步思想,哈尔滨进步人士奚廷黻上书黑龙江官署,认为:"报纸为开通民智、启发新机之方针。欧西文明之报馆林立,哈尔滨为吉江两省之中心点,近来俄文报馆已有三处,而铁路公司又特设远东华文报馆,独我中国报馆阙如,亦无筹及于此者。彼之报纸每与我政治权限隐相干涉手段,颠倒是非,混淆黑白,则我自不可以人之耳目为我之耳目,自当速设报馆以期抵制。" 奚廷黻创办《东方晓报》后,坚持"拒俄"方针,长期抵制《远东报》。但是哈尔滨关道杜学瀛多方制肘,"处处以官力压制","颓靡自私,罔知政体",致使该报亏损终刊。 奚廷黻"痛旧业之不舍,日思有所振兴",在滨江厅同知何厚琦的支持下,创办《滨江日报》,继续抵制《远东报》,对该报在"路矿问题、禁粮问题、航业问题、界约问题"的捏造,及时予以批驳。1909年8月5日,该报揭露俄军渡松花江,在中铁路界外的马家船口登岸,强迫富华制糖公司停工之事实,引发中国官兵的强烈抗议。沙俄当局及《远东报》采用卑劣手段扼杀此报。此后不久,进步人士周浩创办《东陲公报》,其抵制《远东报》立场较为坚决,因该报揭露沙俄边防军乔装潜入蒙古招兵和沙俄攫取傅家甸(道外区)疫检权事,被沙俄视为眼中钉。哈尔滨地方当局屈从俄人压力,以"登载俄边兵事多不确实"为借口,查禁了东陲报馆。
总之,由于清末哈尔滨地方当局限制革命思想的传播,屈于外国势力的压力,对国人报馆屡施摧残,加之经济艰难,国人报纸发展缓慢,总数少于外国人报纸,出版时间也多短于外国人报纸,有的只是昙花一现,即行消逝。
二、民国初年反动政府对进步报刊的封禁
北京政府执政时期,因在短期内无法出台相应的法规,为了加强对文化领域的管理,沿用了清末制定的某些法规、法令,如《钦定报律》和《大清著作权律》作为管理新闻出版的凭据,约束新闻界的言辞。 1914年4月2日,内务部公布《报纸条例》,该条例侧重于对新闻出版的约束,处罚规定比《大清报律》更加苛刻。条例的禁载范围也相当广泛,不许登载者共列举了八类,涉及到政治、军事、外交等方方面面,而政务的登载权完全控制在政府手中,将"中国公民言论出版自由之权剥夺殆尽"。
东北地方当局奉行对北京政府的意旨,对于报刊特别是革命党人的报刊限制与镇压,更加有恃无恐。民国宣告成立的第一个月,东三省总督唆使张作霖在血洗奉天城大惨案中,枪杀《国民报》社长张榕、主编田亚宾,开了东北枪杀报人的先河,这个不祥之兆,昭示东北新闻事业在其后的厄运。在哈尔滨,清政府的《钦定报律》仍遵行不误。只是报纸管理部门由原提学司或民政部改为警察机关。哈尔滨的滨江警察厅、东省特别区警察总管理处,据有对报纸生杀予夺之权。1912年4月,黑河巡差因《边声报》刊载批评黑河税务局逊拆的不法行为,而痛殴该报记者,捣毁编辑部,迫使该报停刊。同年11月,进步人士周天麟在齐齐哈尔申请创办东亚新闻社,多次上书未果。黑龙江省民政长的批复为:该社简章"文内有发表本省政见及筹卫边徼等语,尚欠斟酌"。
对有关国内政局的各种言论,北京政府实行严格限制,发布一系列命令,禁止随意登载。1913年5月,内务部在致京师警察厅知照各报馆电文中,称"凡政界、军界文电,关于议论国体事件",以后"一概不准登载"。事无巨细,政府都通过法令予以禁载,严密控制新闻言论。1914年,哈尔滨当局秉承上峰指示查封了宣传共和思想的《新东陲报》。《新东陲报》原主任王目空在办东陲通讯社期间,也因拥护共和,代销讨袁最激烈的上海《中华新报》,被滨江警察厅逮捕,并押解省城吉林究办。
在中日交涉过程中,北京政府更是特别关注报纸有关此事的报导。内务部针对报馆言辞激烈一事,要求各省民政长、警察厅"迅行布告政界、商界,须知中日国交素睦,嗣后不得再发为前项激烈言论"。 1914年8月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齐齐哈尔(同年2月创刊)《龙沙新报》于8月23日刊载消息,报道日本拟出兵攻占德国侵占我国领土青岛的消息。不料第二天省属长官就扎饬警察厅:"欧洲各国开战,我国严守中立",该报"此种论调……万一引起意外之交涉,该报馆何能当此重咎",并指示"该厅即便遵照(报纸条例--笔者注),从严取缔",同时传知各报,"嗣后每号报纸底稿,于发行先一日送由本公署饬科检定后,方准印刷发行"。此举乃黑龙江省官署对报刊进行印前检查制橰矢。1915年6月16日,黑龙江巡按公署因《通俗教育报》连载"怕做乌龟"等内容,查禁该报,再次强调指出:"查中日邦交辑睦此种无意识之言论,迭经饬属认真查禁在案……各报纸不得再有此种言论,以免激动人心,致生事端。" 此外,1917年7月《白话画报》因刊登《兔子登基》、《鱼鳖谢恩》图画,被地方当局以"有辱国体"而查封。
袁世凯之后,《报纸条例》虽然被废除,新闻自由有短时间的恢复,但政府依旧严厉地控制新闻言论,以"言论固贵自由,若漫无限制,恐兹流弊"为由,拟定了一种简易的报刊取缔办法。 1916年9月,黎元洪政府内务部警务司制订颁布《检阅报纸现行办法》,重新启动了新闻检查的罪恶之门。"凡有著作者,拟呈请注册及曾经呈报未据缴费领照者,应即遵照著作权律,分别呈候核办", 1917年又宣布自5月26日起恢复邮电检查。1918年8月,北洋政府设立了"新闻检查局",规定该局可以对新闻报纸上刊载的新闻消急及其他内容进行"检查"并予以处罚。同年10月17日,北洋政府法制局向国会提呈了一个包含33条内容的《报纸法案》,咨清国会"取决"。后因慑于社会舆论,众议院会议最后议决将《报纸法案》交法制股审查",而未能出台。
对于进步的马克思主义思想,北京政府更是视为头号大敌,惧怕进步思想的传播,极力遏制它的宣传、扩散。十月革命后,约4万华工通过中东铁路陆续回国,大部分人留居哈尔滨。归国华工不仅带回了《旅俄华工大同报》、《华工醒世报》、《社会警钟》、《社会星》等报刊和大量宣传十月革命的书籍,而且还将亲眼目睹、亲身经历和亲自听到的有关俄国革命和马列主义思想,传播给周围的人。军阀当局想办法驱散留在哈华工,并对其严加防范。1919年1月29日,鲍贵卿密电北京参战处称:"欧俄华工附和激党(布尔什维克),回国鼓吹社会主义……" 中东铁路督办郭宗熙电吉林省各道尹,"闻有阻留欧俄之华工万人,已附激党",苏俄政府派其回国,鼓吹社会主义,请各道严密防范。2月5日,北京政府国务院电令东北三胜督军、省长,对由俄回国之华工要"设法从严检查,分别遣归原籍",以防止受"过激党"的影响。 从1917年6月28日至7月25日,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查扣书籍8种,报纸57种,杂志27种,合计3157件。书籍中有《工人俱乐部》、《共产党之引导》、《共产革命》等;杂志有《共产国际联盟》、《东方之光》、《童子军》、《共产教育》、《共产党员的先导》等;报纸有《列宁真理报》、《工人报》、《莫斯科晚报》、《赤色报》、《共产青年真理报》、《消息报》、《红旗报》、《阿穆尔真理报》、《苏俄真理报等》等。
1917年11月,东北当局支持东省铁路总办霍瓦尔特成立人民自由党哈尔滨支部,出版《公报.》,与哈尔滨俄国工人士兵苏维埃创办的《劳动之声》对抗。同年12月下旬,东北当局与霍尔瓦特商定,由中国军队协助解除俄国工人士兵武装,并于12月底押解出境。《劳动之声》报于12月13日被迫终刊。工兵苏维埃另一份报纸《铁路员工报》也被霍瓦尔特控制,并于1918年元旦更名为《满洲日报》,充当新成立的白俄机关报,该报积极呼吁国际列强出兵干涉苏维埃俄国。《远东报》则继续反对俄国十月革命,鼓吹列强出兵西伯利亚,支持白俄军队叛乱,同时主张俄国远东地区中立化,反对中国与苏联建交,并一再刊文宣传社会主义不合中国国情,要中国不能走十月革命之路,并提向当局注意俄国革命者的动向,曾报道说:"拉哈苏消息:自8月1号起多数党在黑龙江异常活动,3号由本埠派往什洛嘎轮船3支,满载红旗队防守拉哈苏与阿穆尔防军对峙。" 《远东报》这些反动舆论得到了东北当局的默许。
民国初年,省城齐齐哈尔继哈尔滨之后,一度出现办报热潮,其中民办的《砭俗》、《民生》、《启民》、《谭风》、《龙沙》、《宏远》等报纸,陆续出现。这些民办报纸.,大多接受官署的资助或津贴,因而不免被官方掣肘,较缺乏独立性,在言论方面不敢越雷池一步,在与沙俄《远东报》进行论战之时,因受官方的干预,大多不能见坚持下去。
三、五四时期奉系军阀对进步报刊宣传马克思主义的封禁
因惧怕共产主义思想的传播,对苏俄在华创办的报纸,反动政府控制最为严厉。内务部屡次向各省长、督军致电,严禁苏俄报纸。 五四时期,奉系军阀秉承北京政府的主张,严控马克思主义的宣传。1919年9月17日,内务部发布第421号训令,令京师警察厅对流入中国的俄国"过激党"印刷物"亟应加意侦防,严密查禁"。 1920年2月2日,国务院将传入中国的具有进步思想的刊物及其名单转交内务部,以便其转饬所属"查禁严防", 2月7日,内务部下令各省督军、省长"随时认真办理"。 5月,内务部又向各省长、都统指出,刊发进步思想的书籍日报,"意在散布谬论,以图煽乱","事关地方治安,亟当严密查禁","应由交通、内务两部分饬所属切实检查,以弥乱源"。 如此密集的查禁法令,减少进步刊物在中国印行的机会,阻止它们流传,遏止进步思想的传播。此外,为了防止它们"蔓延日广",国务院竟通电各省区恢复邮电检查,在各个冲要的地方,派人检查邮电,
"五四"运动以后,北京政府发布了《查禁俄过激派印刷物函》,意在阻止俄国十月革命的影响及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同年10月25日,徐世昌政府内务部颁布了《管理印刷营业规则》,规定"凡为印刷营业者,无论专业兼业,均应先行呈报,得该管警察官厅许可,给子执照后,方准营业"、"警察官厅如认为有违反出版法第十一条禁止出版之情形时,……应禁止其印刷"。1925年4月,京师警察总监朱深颁布了《管理新闻营业条例》,规定"发行报纸杂志,须由经理人……呈报于警察厅,以凭发给执照",并须于呈报时取具妥实铺保","于呈报后,须侯官厅查明,核准发给执照,方得开始营业。"
哈尔滨当局秉承北京政府的对新闻报刊的反动政策,加强了对报纸刊物的管理和控制,无论国人报纸,还是外文报纸,一律严禁所谓"赤化"宣传,认为"此种书籍,纯系宣传共产主义,煽惑人心,扰害秩序",令警察厅通饬各区队"遇有此种书籍,一律收缴到厅焚化","若查禁不力,复被他人查出者,即对此人从严定其功过"。 当时,不少国人民办报纸出版之前,都函请地方当局主管题词,并请求按月津贴。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中东铁路督办、滨江道尹等,常常有求必应,给予部分资助,以期舆论界有利当局。因此,这些报纸对奉系往往令行禁止。但奉系当局和哈尔滨警察机关,对舆论仍很不放心,制定了一系列严密控制报纸的规定。
1921年3月东省特警处公布《管理报纸营业规则》,规定开设报馆,必须经由该处核准方能出版。1922年2月滨江警察厅宣布实行新老报馆"一律取保"的连坐。1925年7月特警处发布《管理印刷业规则》要求印刷品原稿送警署检查。1925年郭松龄讨张反奉失败后,张作霖下令在"赤化"宣传最甚的哈尔滨实行戒严。当年12月,发布《东省防止赤化办法》,当月底,逮捕了《东北早报》编辑陈晦生、任国桢等人,迫使该报停刊。1926年8月东省特别区长官公署颁布通令,饬各署严查有宣传赤化者,立即捕拿送案。10月24日滨江警察厅以《哈尔滨日报》副刊宣传赤化查禁报馆,通缉有关人员;12月14日又传押《哈尔滨晨光》报社长等人;年末,滨江警察厅强令各报馆及分社代派处一律取保,如有"不法"行为,即由保人负责。《滨江午报》、《滨江时报》、《东三省商报》、《东陲商报》实难找到商号保人,无奈只能联名向滨江道尹蔡运升"沥陈取保困难请求免予取保",蔡运升同意"变通",由报界公会出保,以资连带负责。
奉系当局查禁"赤化宣传"之时,军阀张作霖在哈尔滨专门设立了查办"过激主义"的"暗探局"。美帝国主义分子(芝加哥宪报的采访员)也积极建议北京政府,"禁止国际主义书籍,监视东清路界内之华工"。奉系军阀同时也加强对俄文报纸的控制。1921年4月18日,东省特别区警察总管理处,以"宣传过激主义"的罪名,逮捕苏俄《前进报》主编。6月5日,迫使该报停刊;之后,该报虽屡经改名,重新出版,但每次都难逃被查封的命运。1922年12月东省特警处颁发了《限制各俄报登载之条例》; 1925年10月又制定了《暂行限制派销俄文报办法》,以限制革命思想的传播。1925年4月27日,东省特区警察总管理处又以宣传共产主义,号召打倒资本家为由查封了俄文《论坛报》(特列布那报);同年11月7日,俄文《回声报》(爱和报)登载纪念十月革命8周年文章被查封一个月。控制苏俄报纸。该办法令俄文各种报纸停刊,限制俄报的创办,以限制共产主义言论的宣扬。这一时期,奉系当局还加强邮检,禁止从苏联入境俄文报刊,同时,禁止《向导》、《新青年》等革命报刊进入东北和哈尔滨。1922年6月22日,安东警察厅长向其上司报告:"俄国共产党在俄国沿海洲意满地方为根据地,该共产党之宣传员虎林者年35岁,其外并有3名因奉军人关乘机混杂该处,并制作宣传书多份,均系中朝等文,欲在中国人处宣传共产主义,拟于五月十七、八等日,由意满地方出发奉天宣传。"
哈尔滨当局对所谓"赤化"影响电影检查,也是的重要方面。在收回中东路主权后,东省特别区当局"屡有明令,市内影园事业全为俄侨所把持,其中宣传技术非常巧妙,……其营业目的专之牟利,兼为宣传机关,所演影片一星期内至少有两次演映苏联国家新出影片,其皆属煽动农工无产阶级革命思想一类"。他们因而于"收回市政之始,曾授意地方自办影院,一为市民自有公共娱乐,杜绝赤化宣传" 。1926年,地方商人为此集资开办哈尔滨电影公司,向市政当局租赁凤翔、松江、三星电影院,于1927年4月开业。该公司自称其开办宗旨"为市民谋公共娱乐,杜绝赤化,选购影片格外严格,凡有关风化及人民不稳思想者,均不演映。"结果"受俄侨及其他影园之抵制,殊如开办时演旧俄皇帝阅兵一片,东路职工联合会竟通令全路职员及家族一概不许至松江凤翔三星三影院看影,违者立即停职。如此者三月,乃本公司最受重创之时期。"开业仅一年公司即被迫停业,投资人认为,原因全在于"选择影片太严,关于诲盗诲淫或提倡社会主义无产阶级革命之影片概不租演,因仰体地方长官纠正风俗之旨,以至营业无形吃亏。" 他们向地方当局要求减免租金,弥补亏损,但地方当局自不会为此付账,此事最后不了了之。
在镇压进步报刊时,哈尔滨反动政府、沙俄和日本的反动势力,镇压的立场是一致。只是在哈尔滨,沙俄的反动势力在十月革命之前呈现出,具有较强的一面,因此在镇压进步报刊方面,沙俄的殖民当局和御用报刊《远东报》,起到了一个先锋军的作用。十月革命之后,日本殖民势力日益深入北满,指使奉系军阀加紧对东北舆论报刊的控制。更由于此时,进步思想和马克思主义传播范围的扩大,日本和奉系军阀呈现于神经高度紧张状态,对进步报刊的镇压更是呈现出一种空前状态。但是在空前民族危机下,进步报刊忧患时局之言论频繁出现,呼吁国人猛醒图强,共同抗击侵略。由此开始,东北国人报刊逐渐形成反对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传统。民国建立之后,在革命派鼓吹之下,各种新思潮风起云涌,新型报刊层出不穷的时代,时不时地传达新的时代气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