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哈尔滨史志(期刊)  
 
     
  刊次:2005.增刊(总第29期)  
  类别:  
第二轮新方志的质量标准
姚金祥
(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
     
    物质产品有产品的检验标准。文化产品也有各自的检验标准。地方志的编纂必然会经过筹备发动、篇目拟订、资料搜集、初稿编写(包括资料长编)、评议修改、评审验收、付印出版等阶段。"评审验收",就是对方志产品的检验。首轮修志中各地都制订有验收标准。比如1983年全国县志座谈会上,就对此定下4条标准:(1)明确标准,把好政治关。(2)去伪存真,把好史实关。(3)通览全志,把好层次关。(4)删繁就简,把好文字关。当然,也有的设五关、六关的。但这几个标准,只是一部志书基本合格的标准。换言之是个一般标准,并非高标准。而修志者的目的总是想编一本良志、名志,如果说名志的要求太高,起码得编一部良志。现根据首轮修出的良志和本人的理解,对良志质量的评判提出八条标准。
    其一,指导原则必须实事求是
    实事求是是一部志书的灵魂。志书如果不可信,其他一切都无从说起。所谓"实事求是",首先是入志的各种史料必须真实可靠,没有出入。凡出入,有两种,一种是无意识的出入,一种是有意识的出入。所谓"出入",有几种情况:一种是所记载的内容并非是事实,事实并非如此;一种是所记载的内容前后有矛盾;再一种是内容没有出入,但是非标准完全颠倒。
    比如抗日战争时期新四军淞沪支队在南汇县三灶朱家店伏击了一次日本侵略军,打死日本兵34人。我在调查中没有听说有人知道这些日本兵的姓名。但是在纪念抗日战争胜利之时,有一张日报已经两次载文说日本兵中有"中队长龟田",甚至如今新建的"朱家店抗日战斗纪念碑"的文字说明中也取此说。其实,"中队长龟田"五个字是一位同志编写南汇县民兵革命斗争时虚构后加上去的。把虚构的人物当成真人真事,这怎么能做到"实事求是"呢?又如有些乡镇小志,在初稿中常常生吞活剥旧志内容,把一些既能行医、又是地主武装头领者说成是英雄,说当"贼寇"来临之时他们如何如何"揭竿而起",带领"义军"同"贼寇"作斗争。实际上,这儿的所谓"贼寇",恰恰是农民起义军。
    其次,要做到实事求是,记述应该做到据事直书,不仅记成绩(这是主要的),也记缺点和问题;不仅记正面,也可记反面。山西省《阳城县志》的"综说",可以说是实事求是记问题、记失误的一个范例。它不仅从正面反映了阳城"沧海桑田"的变化,丰富的资源和优势,也写了阳城"十年九旱,农业收成不稳;交通不便,电力不足"和"日趋严重的环境污染,令人深为忧虑"等问题。又如南京市《鼓楼区志》,它在志书中实事求是地称赞民国时期的南京市城市规划,而不是凡民国政府的一概予以否定。
    续志要做到实事求是,有有利之处(时间隔得近,史实不易出入),但也有不利之处。所记之事离得太近,尚未经过历史的沉淀,当事人、领导人大都在,记者不敢实话实说,领导者有时也不让你实话实说。作为编纂者,一是自己实话实话;二是真话若不让说,起码假话不能说;三是研究说的方法,直接说不行则迂回说。去年《上海年鉴》,有篇专家的文章,说到开放后到上海的外地女子多,上海男青年谈婚论嫁者,1/3找的是新上海人,久之是个社会问题。这件事该怎么看?编者直接发议论,有的同志认为不行,要删去,后来删去结论性话语,保留史实性记载,属于迂回战术。
    在实事求是问题上,谁做到了,志肯定是部合格之志。谁做到家了,志就有可能是部上乘之作,是部良志。
    其二,篇目设计必须与时俱进
    篇目设计的一大特点是时代特点。篇目是内容的外在形式,是时代的产物。时代在前进,篇目设计必须同时变化。以"不变应万变"的标准篇目,是没有的。就是有了,还是要变化的。
    以县志为例,封建时代的县志的基本篇目(清初)有地理(舆地)、建置、营建、禨祥、物产、田赋(赋役)、水利、职官、学校、兵防、人物、选举、艺文、名胜、杂识(乾隆、光绪《宝山县志》)。但到民国时期,篇目中一般都增有实业、交通、警务、救恤、礼俗。上轮编新县志,则删去禨祥、职官、选举等一批一级篇目(有的篇目不删,但分目删,如人物中肯定删去了贤达、孝友、德义、方外、列女等目),增加了一大批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一级篇目,如人口、农业、林牧副渔、工业、乡镇工业、邮电、环境保护、商业、粮食、金融、工商管理、党派群团、政权政协、民政劳动人事、公安司法、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人物篇虽古已有之,但必增几个革命时期牺牲的革命烈士名录。因为时代已经淘汰了一批旧的事物,又催生了一批新的事物。作为新方志若不表现这些新的事物,就是失职。如今,设计续志的篇目,或者说设计二轮新方志的篇目,同样必须与时俱进。尽管离开上轮修志时间并不长,但中国社会的变化却比历史上几十年的变化都大,取得的成就比历史上几百年都显著,篇目必须有增、有删。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形成的过程中,中国大陆的地情发生了巨大变化,原本不计成本的土地资源被开发、利用,原来基本固定不变的人口大规模流动,移民剧增;路、桥、水、电、煤等城市的基础设施大规模兴建或改造,绿化面积大量增幅,生态环境明显优化;经济体制(包括所有制结构、地域经济总结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等)的改革、经济布局的调整变化巨大,各种要素市场逐步形成;各种各样的配套改革措施(包括金融、外贸、物资管理等改革)纷纷出台;对内、对外的开放,吸引大量的内资和外资源源流入;地域综合经济实力较之首轮修志时已经数十倍的增长,这是变化的一个根本性标志;政治体制的改革不断深入;社会阶层结构的变化也与首轮修志时不可同日而语;等等。
    以上海市《黄浦区续志》为例,前志中的地理、建置篇与人口篇合二为一,不再单设。新增加的篇则有"形象街场"、"国有企业改革"、"旅游"、信息和精神文明创建等。正在编纂中的《奉贤县续志》更能说明问题。它对前志采取了增、减、并、留四种处理方法。减掉的是前志必须记、续志无法用"篇"来记的内容,包括盐业、军事、粮食等等,共5卷,占前志32篇的15.6%;并掉的有9卷,占续志卷数的20.45%;留下来的,说明前志、续志互相关联,可以续记,共10多卷,占前志的45.45%,占续志的34.09%;而增加的卷数非常多,包括环境保护、地名、法院检察院(改合志为单立)、乡镇(场)、经济概览、经济体制改革、综合经济管理(原分成几卷)、外经贸、招商引资、产业园区、商贸旅游、企业集团、建筑业、房地产业、精神文明建设、艺文等20卷,占了续志卷数的45.45%。
    其三,入志资料必须翔实得当
    "志之重要,在于资料。"这是周谷城教授留下的名言。篇目是志书的框架,资料是志书的血肉。志书没有篇目不行,等于造房没有框架结构。志书没有资料也不行,等于造房只有框架,没有门、窗、玻璃、水泥、砖、瓦。广西北海,由于经济一度有泡沫,五六年后有大批仅有框架的楼盘,十分难看。如今经济发展了,这些楼盘才慢慢盘活,但仍有几幢还是老样子。所以,资料残缺不全的志书,其"资治、存史、教化"等功能肯定大打折扣,方志中的资料应该翔实齐全。有人可能举明代韩邦靖正德《朝邑县志》和康海正德《武功县志》为例,说资料不多的志也可为名志良志。其实,称赞它的人所言,只是说它"体例谨严"、"笔墨疏宕"、"训词尔雅"、"义昭劝鉴"而已,是从政治和书写两个标准方面着眼的。对于资料标准,早就受到批评。如章学诚就批评它们"简而无当,潜溢荒疏"。
    为此,我在十多年前就主张对新方志的篇幅不能限得太死(县志三五十万字),必须要有足够的篇幅量去记载那些丰富的资料。我当时提出的主张有6点:(1)古今应当统合。(2)注意较多地保存宏观性的资料。(3)重要的问题不宜略写。(4)具有特色的人、事、物宜浓墨重彩,不宜一笔带过。(5)应有齐全的基本统计数据。(6)事情的来龙去脉应该交代清楚。这几条如今仍然坚持。
    入志资料要翔实,在第二轮修新志时碰到了新问题,许多必须入志的资料很难收全,甚至很难收到。这就要求修志人员在第二轮修新志时搜集资料要有新的办法。上海市杨浦区方志办公室的同志注意对全区的工厂企业进行社会调查,依靠的对象是各个街道、居委会,结果搜集到许多难点资料。上海浦东新区所编的《川沙县续志》已经出版,他们在收集资料时采用了多种办法:一靠"红头文件",用好这支令箭,对于"感动上帝"还是有用的;二靠列表收集,把要的内容开出"菜单",请求提供;三靠自己采访,采编合一,重在采访,"编辑"要学会当"记者";四靠出钱购买,有些资料只有特定对象才有,那就由政府出钱购买,公平交易,该花的钱仍然要花;五靠善于攻关,在收集资料问题上必要的感情投资是应该的,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才能收到"友情支援"的回报;六靠网、刊上寻找,网上、报刊上信息是很多的,有些对修志是有用的,要善于利用媒体上的信息(当然网、刊上的信息要经过筛选,不能"放到篮中就是菜")。
    今天,三五十万字的县志、区志、县级市志已经见不到了,一般都注意了资料翔实。现在倒有另一种倾向,一部县级续志(包括县级市志)动辄一二百万字。记述的时段大大缩短,但篇幅量却有增无减。这是续志编纂应该研究的问题。有同志说:"篇幅不必限,只要资料有用,什么东西都可以上。"此说法尚可探讨。一部志书资料翔实应该张弛有度。"度"在哪里?首先应该辨体。同是方志,省志、市志、县志,记述对象是不尽相同的,或者说各有自己的记载对象的。省志记述面过宽,把市志、县志的记述对象都视为自己的记述对象,必定过头,反之也一样。比如报纸、杂志、群众学术团体名称,县级志书必然照单全收,有啥写啥,而省志也照单全收,肯定臃肿不堪、喧宾夺主,这就需要挑选在全省有影响的、特别重要的来记。其次,收录文献资料或者附录,也要选择。社会调查是好东西,它的入志可为志书增色。但如何入志,也有讲究,全文照录,只能一二个,收录多了,篇幅难免超标。文件选辑也是如此。因此要选择。选择特别重要的,或者摘录其中最有用处的。如果认为有用的都可上,资料之海是无边无际的,因为所有的档案、文字资料,都是有用的,所不同的,只是用处大小而已。
    其四,地情内容必须凸现亮点
    地方志是地方之志。"志地方"是其根本性任务。地方志不同于一般书籍,它的特点是对地方国情(简称"地情")体现得越充分,志书就越被人所喜爱,其地情中的闪光亮点,编纂人员更要千方百计地予以凸现。
    地方志体现地方特色,1990年我在《瓷都要览特色浓》一文中归纳为4种方法:一是升格法,二是前置法,三是渗透法,四是详述法。后三种方法比较清楚,容易被修志同行所接受和运用。唯独第一种"升格法",在首轮新方志编纂时起过波澜。不少人反对"升格",认为那样的话有"四大弊病","一,破坏了志书的科学","二,破坏了事物的整体性","三,升格实际是'左'的思想的反映","四,夸大其词,好大喜功,脱离实事求是准确全面记述历史事实的修志宗旨。"《景德镇市志略》中的升格,就是把陶瓷工业与工业并列,把茶业(自居易《瑟琶行》中有"商人重利轻别离,前月浮梁买茶去"之句)与林牧副渔并列为农业编下之"目"(相当于章),把"古瓷窑遗址"也列作古迹名胜编之"目"。所谓"格",是指各事物在志书篇目中的层次、地位。所谓"升格",就是把原本层次较低的事物,在记述之中提升记述层次,相对突出其在志书中的地位。地方志中的"升格"现象是允许的,也是合理的。原因有三:(1)矛盾的特殊性,其升格后的层次、地位实际是由其实际重要性所决定的。(2)现实生活中"升格"有例可援。如海南省从广东省中析出成为独立的省,上海县变成上海市,宝钢"吃"掉上海市冶金局等等。(3)"升格"的客观效果比较理想,可免"千志一面",可以充分存史。上海普遍运用"升格"之法。《奉贤县志》之海塘围垦编和盐业编;《崇明县志》之围垦、渔业编;《青浦县志》之崧泽文化、淀山湖、消灭血吸虫病编;《金山县志》中之金山三岛、外患、农民画、上海石油化工总厂;《嘉定县志》中之科技大编;《川沙县志》之建筑、外贸、侨务外事各卷;《南汇县志》中之果瓜蔬菜、绿化编;《宝山县志》之宝钢、御侮。现在较普遍运用之特记、专记,如《松江县志》中之松江府述略,《上海县志》中之特记淞沪警备司令部、菜农不吃商品粮、龙华寺塔、马桥古文化遗址、黄道婆、七宝皮影戏、号上大队、《虹南作战史》;《阳城县志》之要记"彭德怀五经阳城、赵树理在阳城等")类似年鉴中之专记、特载,实际上也是一种"升格"。第二轮修志,在这点上应该继承并发扬首轮修志中的好做法、好传统,尽量突出自身的优势和长处。
    已经出版或正在编纂中的第二轮新方志也都这样编的。比如浙江省的《衢县志(1985-2001)》,有"柑橘"专编;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志》(1981-2000)》有"畜牧业"专编和"林业"专编;河南省《平顶山市志(1987~1995)》中有"统配煤矿"、"地方煤矿"、"烟草"、"林业"等专篇。但也有一些二轮志书地方特色不浓,亮点没有突出,有的地方的特色是众所周知的,但在框架结构中没有见到。比如有一部二轮新志书的卷名为"概述"、"乡镇概况"、"人口"、"经济综貌"、"农业"、"工业"、"交通邮电"、"商业"、"乡镇企业"、"财税"、"金融"、"城建环保"、"经济管理"、"政党社团"、"政权政协"、"民政人事"、"劳动管理"、"司法武装"、"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人物"等,完全像个全国县志通用篇目,缺少当地的闪光之点。
    其五,体例结构必须科学得体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体例,成何方志;讲地方志的体例结构,就是说地方志是一本什么样的书,或者说地方志书自身有什么志书特点。所谓体例,就是编写格式。方志体例,就是方志编写格式、类型、名称、断限、体裁、篇目、记事、文体、称谓、篇幅、版式等等。主要指体裁、结构、篇目、文体。结构包括基本部类、结构特点和结构方式。对于志书体例的共同特点,我在和何惠明同志合著的《简明方志编纂学》一书中归纳为8条:(1)横排竖写,纵横结合。(2)门类齐全,不缺要项。(3)归属得当,分类得体。(4)排列科学,先后有序。(5)点面结合,宏微相织。(6)具备个性,特色鲜明。(7)各体并用,有机结合。(8)执简驭繁,精拟标题。同时,不同类的志书又有自身的特点。比如区志、县志,有相通之处,又有不同之处。专业志与区县志,又有所不同。如今,第二轮新方志的体例,该如何把握?是个新问题。总的意见,志书的基本规范还得遵循,但又得具体研究。(1)上下限的问题。前轮新方志一般都上限不限,下限有限,但限而不死。二轮志书怎么办?有三种办法:一是上限接上志下限,下限确定一个具体年份,修成"断代"的续志。二是重修。即仍然上限不限,追溯到事物之发端,下限至于眼前某年。三是上限适当前移,如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写起,下限至于眼前某年。对三中全会之前的追溯则适可而止,或在大事记中单立一个部分《前志大事记选载》适当追溯历史(如《芜湖市志(1978-2000)》的篇目),或在全志总述、概述、无题小序部分先概括记述历史,再重点记载续志断限内之事物。就是三中全会至前志下限的事物,也可采取"纵不断线"写法点到为止或者叫记明即可,不必像后边新记部分那么详细。从既提高第二轮志书(续志)的实用价值,又不必劳神费力全面去重复劳动出发,我赞成第三种写法。第一种写法,续志可读性明显不如前志;第二种写法,与前志隔得太近重复量又太大,除非前志修得实在不行,需要重修,否则必要性不大。第三种写法,好处在于历史脉络没有割断,重点仍然得到保证。(2)"不越境而书"。前志个别地方有所涉及,二轮志书将大量涉及。此次修志,只要与本地、本单位有关,可以"越境而书",体现开放性,但要有前提,所书内容必须与本地相关联。外地、外国到本地的可以"书",本地到外地、外国的也可以"书"。但与本地无关的,不管资料有多好,仍然不能书。(3)生不立传。前轮修志时,也有同行多次发起冲击,想予以突破。但全国和各地修志领导机关的权威意见仍坚持生不立传。我认为,这是对的。但是否可以在"人物传"之外,普遍增加一个部分"人物简介",专写先进人物和知名人物,有存史价值。我在编纂《上海年鉴》人物栏目时,就经常从有关志书的"人物简介"中找材料,为新去世的名人立传。(4)"事以类聚,类为一志"。这是前轮修志比较注意的一个逻辑关系问题。前志十分犯忌不是一个标准设计篇目。此轮修志基本原则仍要坚持,能"以类相从"的尽量归之一类。但由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换,此条原则坚持起来常常遇到麻烦。原来工业、商业"以类相从"比较容易,一个行业有一个公司管辖,互相交叉很少。如今不行,很多事情已经没有一个单位或部门专管,行业协会一时又没有统管起来,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业务又错综复杂,你中有我,我中有他。"类"已不像以前清晰。因此,在篇目设计时,一定程度上突破"类"的规定,互相有所交叉则是必然的,也应该允许。有时候,把行业志、专业志写得有点像部门志,我认为也许是难免的。社会的形态发生了变化,志书的记述也得跟着有所变化。
    其六,编纂思路必须创新
    继承与创新,这个题目从首轮新方志编纂就开始研究。形成的共识是: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具有2000多年的良好传统,好的东西应该继承;但继承之中不能照单全收,要在继承中创新。创新是发展的动力,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创新是新方志成功的标志。第一轮新方志的编纂有否创新?有些同志不加肯定,只说"首轮修志是在理论准备不足的前提下仓促上马的。"我从1981年开始修志,一直坚持到现在,亲身经历了首轮修新志,也正在分工负责指导上海的第二轮修新志,而且目前还在负责给《上海通志》扫尾。我觉得,首轮修新志上马仓促是真的,以上海来说,市志办未成立,郊区县志就上马了,队伍的培训靠个别专家的启蒙和修志人员自身的学习、摸索。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修志人员对方志理论的研究由浅入深,由点到面,由具体到一般,进步是很快的。首轮修新志时间长,学习也就多一些,全国性方志会议比现在多(就像如今的年鉴会议一样多),探讨不少。可以这么说,第一轮新方志编纂是在学习和创新中完成使命的。创新在哪里?比如规定每部志都要有总述(或概述),各卷有概述(或无题小序),比如经济部分设综合经济或经济综合,比如方志要有整体性,方志要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点,要反映改革开放,要提高科学性和学术性,要增强存史价值,要"一评二议三验收",要"一纳入,五到位",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专家参与,众手修志",等等。当然也有不足,"文化大革命"写得过于简单,缺点与不足尚属轻描淡写,篇目的设计有的地方还欠科学性,对地情的知晓度不足等等。二轮修新志仍要创新,它不是因首轮不创新,所以现在要创新,而是要在首轮创新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因为形势变了,完全照首轮的做法有的已经不行。如何创新?首先是思路要创新。不是不能再创新了,而是立足于创新,不创新无法修志,至少无法修成良志。其次,二轮修新志的组织形式要有所变化。首轮处于计划经济条件下,基本上是靠政府发号施令。二轮仍要请政府发号施令,可以解决不少问题,但难以解决全部问题。在组织队伍和落实编纂任务时,必须用灵活多变的方法去适应多元的社会结构。第三,对续志的定位要准确。目前,经济、社会工作,情况既千头万绪,发展又千变万化,修志人员面对的早已不是封建时代的凝固不变和计划经济时代的高度统一,故必须用多元的办法去完成动态的任务。民国《川沙县志》,因为有创新(设概述、导言等)而成民国时期的名志,《建德县志》因为概述中专写地方特色而闻名。一部志书要想成为一部良志,创新十分重要。凡良志必然是有创新之志,没有创新就没有良志。
    其七,文体文风必须统一规范
    相比前几个标准,似乎这个标准不太重要,做起来也不太难。其实这是个误区。方志的许多文体(体裁)规范,比如"直书其名"、"直陈其事"、"秉笔直书","顺序记述"、"简明朴实"等,似乎不难,但真正要全志统一规范就不太容易,需要编纂人员,尤其是主编认真统稿。以2004年全国的两次年鉴评比来看,一部志书质量的高低,规范问题举足轻重。在前边一些标准大致差不多时,规范起了决定性作用。比如错别字,有"万分之一"的规定,错得多了,一票否决,哪还谈得上良志?有同志叫冤,说那是出版社的事,与我们何干?但读者是把志书当成一本书来看的,编者必须注意编校中的差错。更何况,有些志书名义上是出版社在出版,实际上主要仍由编纂部门在操作。要注意之处很多,如书写的规范,封面、版权页的规范,图表的规范,数据的准确,简称的规范,外文的规范等等。这儿就"述而不作"谈点看法。"述而不作"是保证志书减少空话、套话、水分的有效手段,使志书的风格形成一种春秋笔法,多一字嫌多,少一字不行。但同行中反对的人也不少,局外人也有认为志书干巴巴,看不出因果,不深不透,不痛不痒。二轮修新志,在坚持这个基本原则的同时,也可有所机动,特别是加强对综合性概括和地情分析的记述,从而使作者的观点体现得更加清楚。有的同志说,志书历来是"述而有作"的。对此,要弄明白何为"有作"。如果在记述中画龙点睛,概括一二句,这自然是对的;但如果"有作"到像写论文那样,则肯定是不可取的。
    其八,评议修改必须精雕细刻有同志说好文章是一气呵成的。我说好志书是磨成的。李白为唐明皇填曲词确实酒醉后一气呵成,留下千古美名。但地方志"一气"难以呵成,要"十气"、"百气"方能磨成。《辞海》为何精良,就是十年一个轮回,不断的磨,不断的改,并且上百遍地校对。有一部志书,编纂人员已经搞了十几年,出版社的编辑和校对也都已审读校对,并且已经制版,准备付印。主事者为慎重起见,又请高手细读一遍,结果吓人一跳,竟查出大小差错千把个,甚至"中国共产党"的"产"字被错排成"立"字尚未看出。
    首轮修新志时有个经验,叫做"一稿抢,二稿磨,三稿雕。""抢"的意思是初稿要趁热打铁,抓紧时间搞到手。"磨"的意思当然不是"磨洋工",而是认真修改、琢磨。"雕"就是精雕细刻,出版之前各个方面都要考虑周到。只有这样,才能有可能成为良志、名志。
    最后,一部志书如八条中只做到几条,还不是良志,必须每条都做得优秀,才能成为良志、名志。因此,编纂人员只有发扬"板凳坐得十年冷"的吃苦耐劳精神,才能达到修出良志名志的目的。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