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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区志》
 
 
第七篇 商业、服务业
 
 
第一章 商业
 
 
第四节 副食、蔬菜经营
 
      一、副食
    1957年香坊区商业服务局为发展集体食杂网点,在动力地区投资新建木制活动商亭10个,营业面积250平方米。
    1958年机电人民公社成立商业部后,先后成立了工兴食杂商店、安乐食杂商店、中和食杂商店、黎明供销社商店,下设24个营业网点。1959年以后陆续办起一些食杂店,到1988年全区有食杂网点514个,其中商委系统47个;街道、工厂、学校办69个;个体办398个。在这些食杂网点中,动力副食品商店、工兴综合商场规模较大,品种较全,在全区食杂商店中占主导地位。区商委系统部分年度副食品经营概况 (见表7-7)
    动力副食商店  位于大庆路154号,是动力区最大的副食品供应专业商店。前身是香坊区贸易支公司第四商店第十六门市部。1956年开业时营业面积95平方米,职工7人,商品200多种,日销售额500元左右,1957年6月第十六门市部由汽轮机厂家属楼310栋迁到31l栋,营业面积扩大到360平方米。1958年隶属安乐食杂商店。1960年3月从安乐食杂商店划出,在门市部基础上成立哈平食杂商店,下属3个门市部,1961年更名为动力副食品商店。1973~1978年扩建了生肉、调料部和蔬菜食品部,营业面积930平方米。到1988年有营业面积1290平方米,职工166人,固定资金20.18万元,自有流动资金14.6万元,有两个营业室和一个批发部,16个营业组。经营品种有蔬菜、生肉、水产、水果、烟酒、糕点、罐头、调料和小食品等1600多种。1988年销售额1519万元,利润额47.29万元,税金42.01万元。是动力区商委系统的龙头企业和盈利大户。
    1974~1988年,该店连续15年被评为省、市、区和财贸系统先进单位、文明单位、卫生文明单位和物价信得过单位。
    工兴综合商店  建于1957年,前身是锅炉厂工地服务部。位于旭升街40号。建店前是香坊区贸易支公司第五门市部,1958年10月成立工兴食杂商店。建店初期有6个门市部,营业面积1050平方米,职工115名。经营蔬菜、鱼、肉、蛋、烟酒、糖果、茶叶、糕点、百货等460多种商品。
    1958年锅炉厂投资在安乐街职工家属区新建家属楼两栋,一楼交商店使用。工兴食杂商店迁入后成立百货部。又购置4栋木制活动板房200平方米,成立冷食部。1964年该商店百货部移交给市百货公司。1967~1980年,先后新建翻建了旭升市场、工兴、跃进、电塔、疆城5个门市部和兴华食品加工厂、商店办公室,共增加营业和办公面积2030平方米。
    1988年10月市商委投资16万元,对工兴食杂商店进行了装修、扩建,营业面积增加50平方米,增设纱布、毛线、针织、鞋帽等品种,改称工兴综合商场,共有营业面积1698平方米,固定资金6.37万元,自有流动资金13.42万元,职工115人,下设21个营业小组和一个批发部,经营品种有1450多种。是动力区零售兼批发的大型食杂商店。1988年销售额572.52万元,利润9.8万元,税金16.45万元。
    二、蔬菜
    1956年,香坊蔬菜采购供应站在动力地区建立第五蔬菜采购供应站(简称五站),地址在健康路81号,占地2500平方米,职工58人,1958年划归南岗蔬菜采购供应站领导。1959年划归机电人民公社商业局领导。1960年,建立机电人民公社酱菜加工厂,五站改称动力之乡蔬菜食品加工采购供应站。1963年,酱菜厂独立。蔬菜食品加工采购供应站更名哈尔滨市蔬菜公司动力之乡分公司蔬菜采购供应站,隶属哈尔滨市蔬菜公司。1975年改名为哈尔滨市蔬菜公司动力分公司。1979年,为安置待业青年,建立市蔬菜公司系统第一家蔬菜商店——动力蔬菜商店。1987年,建立民生路蔬菜商店。1988年12月,根据市政府决定,将哈尔滨市蔬菜公司动力蔬菜分公司改为哈尔滨市动力区蔬菜公司,升为处级单位,隶属动力区政府领导,业务由市蔬菜公司指导。所属单位有动力菜市场、新村乐食杂商店、民生路蔬菜商店、欢宾旅社。共有职工171人。公司注册资金108万元。
    1956年以前,"三大动力"厂等一些大中型企业所在地的蔬菜供应,主要由企业自办的职工消费合作社经销。1956年,香坊区第五蔬菜采购供应站成立后,负责这一地区春、夏、秋菜及薯类的购销管理,个体商贩不许经营。
    1958年,机电人民公社成立,在本地区24个食杂商店中,有15个设蔬菜销售部,经营人员45人。经营方式是各生产队上交的商品菜,由菜站直接收购,检斤付款,只收生产队6%手续费,然后由菜站批发给各零售商店。
    1960~1962年三年自然灾害期间,居民口粮不足,提倡"瓜菜代补",蔬菜供应紧张。为平衡供求关系,实行内购内销,由商店统一经营,对居民实行凭票限量供应。1970年取消凭票供应办法。1972年实行对生产队倒挂的包产、包销政策。在秋菜大量上市期间,由区政府组织大批企业车辆协助运秋菜。为鼓励商店经营秋菜积极性,满足居民需要,在秋菜上市旺季,对商店实行补贴措施,每销售一斤菜补助一厘钱。1969~1978年,国营、集体经营蔬菜网点增加到317个,营业面积1529平方米,卖菜职工195人。
    1980年农村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后,蔬菜生产逐步由指令性计划改为指导性计划。蔬菜供应由国营、集体商店经营,发展到国营、集体、个体及农民多渠道经营。1985年,实行蔬菜放开经营政策,由定购包销改为合同定购。采取管好主要品种,放开小品种的"大管小活”办法,由国家管70%,放开30%。国家管的保证收购,给予补贴;对合同内议购议销的品种,国家给予保护价;对放开的品种,价格随行就市,国家既不倒挂,也不补贴。
    1980~1988年,每年秋菜上市季节,区政府组成秋菜指挥部,菜站与商店职工全力以赴搞好秋菜供应。除固定卖菜网点外,还在居民集中区增设临时供应点,方便群众购买。1966~1988年蔬菜收购批发、窖贮统计 (见表7-8)  1965~1988年蔬菜倒挂、亏损概况 (见附表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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