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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新中国成立至1958年,动力区原有工商业均由香坊区工商科负责登记。
1962年,国务院颁发《工商企业登记试行办法》。1963年,根据哈尔滨市人民委员会"关于对工商企业登记管理的通知"精神,对全区国营、集体工商企业进行全面登记发照工作。全区国营、集体工商企业161户,其中,工业57户,商业38户,饮食业19户,服务业15户,交通业5户,建筑业4户,修理业23户。
"文化大革命"中,工商企业登记管理工作处于停滞时期,出现不办许可就开工厂的无政府状态。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企业登记工作得到加强。1978年,全区登记的企业222户。其中,工业165户,商业38户,服务业16户,建筑业3户。至1985年底,全区登记企业达1854户。其中,工业户763户,农、林、副、渔10户,地质1户,建筑业117户,交通业36户,商业659户,饮食业107户,房地产1户,公用事业1户,服务业92户,修理业28户,咨询业37户,其他2户。1985年企业数为1978年的8.3倍。1988年底,全区登记企业发展到2717户。其中,工业1134户,农、牧、渔业8户,建筑业122户,交通业47户,商业996户,饮食业125户,公用事业3户,服务业146户,修理业29户,咨询业73户,教育文化业4户,科技综合业9户,金融业19户,其他行业2户。1988年企业总数比1985年增长68%,比1978年增长12.3倍。
1985年,全区开展宣传《企业登记条例》,加强企业登记管理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工商企业档案和经济户口卡片。对企业进行"九知三清"标准化管理。为搞活地区经济,自1986年起,企业登记管理部门积极支持驻区国营大中型企业,采取优先受理,优先调查,优先发照。专人到企业现场办公,登门发照。凡申请营业执照,符合政策,做到不推、不拖、随报、随审、随发营业执照,简化手续,方便企业。同年检查1105户企业。查出违反国家法规的企业94户。立案70件,其中大要案7件,收缴罚没款156 572元。对全区党政机关经营的65户企业,进行清理整顿。有55户企业与党政机关脱钩。5户受处罚,10户废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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