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84年,区审计局成立后,根据工作需要,陆续开展专项资金审计、财务收支审计、财经法规审计、效益审计和审计调查等各项审计工作。
一、专项资金审计
专项资金审计主要是对区属事业部门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审计。1984年对区农业局1982~1984年菜田建设费进行法规和效益审计,发现有60个单位和149人占用菜田费。经核实,查出违纪违规资金242 224元。查明,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损失浪费24 000元。针对区农业局财务管理混乱,会计档案不完备,常年不设置帐簿等问题,提出处理意见。1985年对教育系统29个独立核算单位1984年度的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查出违纪违规资金114 000元。分析了教育经费不足原因,对今后教育经费使用和管理提出意见。1987年对全区1986年卫生事业费进行全面审计。对7个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审查。抽查了医疗部门各种收费标准执行情况,重点审查了药品制剂成本核算。查出违纪违规资金45 439元,对卫生事业费使用和管理提出意见。1988年对区属2个单位的专项资金49万元,进行审计,通过审计处理,提高了专项事业费的使用效益。
二、财务收支审计
财务收支审计,包括对区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单位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1985年对区农委1984年度和1985年上半年财务活动情况进行审计,针对该委财务收支中存在的审批问题、考勤问题、占用菜田建设费和职工借款等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制止了滥发奖金和花钱不审批、无计划的不正之风,对挪用资金进行了调帐处理,达到专款专用。1986年,为配合整党工作,先后对15个整党单位的财务活动和不正之风进行了补充检查验收工作。查出违纪违规资金23 547元,并将问题及时反映给整党领导小组,做为整党重点工作去抓。同年对区检察院、公安分局、区法院、区工商局、区物价局和卫生防疫站等6个单位进行财务收支审计,查出上述单位1985年应缴未缴的罚没款收入94万元。,审计后督促上缴财政84万元。1987年4月对11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审查了1986年的会计报表帐目和会计凭证,逐项审查核实往来帐项,清理有问题资金654 818元,查出违纪资金417 813元,对已形成呆帐的83 203元做了妥善处理。同时,对离任干部提出审计结论,为组织部门考察干部,提供了依据。1988年对区属6个行政主要领导离任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对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做出客观评价,有5人平调,1人因经济责任问题免职。同年,对全区12个行政事业一级核算单位进行定期审计。查出违纪违规资金4 600元,发现一些单位乱购专控物品,重复发放秋菜补贴,乱发钱物等问题,均已做处理。
三、财经法规审计
财经法规审计,主要是对区属企事业单位乱挤乱摊成本,挪用专款,滥收滥支等进行的合规审计、财经法纪审计和弊端审计等。1986年对北方饮料厂、文化局、商业公司、回民商店、商业采购批发部、环卫局、环保局、交通局、城建局'8个单位进行合规审计。查出北方饮料厂为冰棍代销员代缴营业税4 770元,加大了工厂的生产成本,影响企业利税,查出区文化局为黎明乡电影放映队代购电影机2 800元,不记固定资产帐。对区环保局在上级发文禁止后,制做6套服装1 770元,垫付平房区服装款294元,共违纪资金2064元,均已做处理。1987年开展对区工业局、商业公司、环卫局、建筑公司水电队、城建局排水工程队、交通局公路管理站财经法纪审计,查出上述单位违纪违规金额591 785元,其中挪用专项款172 314元,违反财经纪律支出327 431元;乱挤乱摊成本费用92 040元,均按规定严肃处理。1988年对区城管中队进行弊端审计,查出帐外收入11 407元不入帐,并对该部门利用职权,滥收滥支问题进行严肃处理,收缴余额2019元,对主要领导进行了罚款处理。
四、效益审计
效益审计,主要是对区属国营、集体、企业生产、经营效益及企业亏损情况进行审计。1987年上半年对区商业公司进行经济效益审计。查出该公司因购销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浪费37 500元。该公司在1986年9月份,同朝阳乡合办华滨饮料厂,由于经营管理不善,产品质量不佳等原因,经营亏损16万元,按合同规定商业公司负担亏损额80 000元。对此,做了严肃处理,并提出改进意见。1988年对动力区原材料采购供应站、华鑫贸易公司、庆安食杂商店进行了效益审计,查出亏损资金25万元,由于领导决策失误造成损失57 000元,帮助企业查出亏损的主客观原因,并协助企业收回多年陈欠呆帐4万多元,建立了内控制度,使3个濒临破产的企业获得转机。对一些企业的经济不清问题建立了7个专案,深入调查,其中1案已确定为诈骗案,金额12万元,主犯沈泉贵(福建省厦门市人)1人诈骗资金86 000元,已由动力区公安分局收审。
五、审计调查
1984年,对知青、劳动服务周转金做了调查。1980~1984年市下拨动力区各种周转金105万元,共创办工厂、商店、服务行业等38处,安排待业青年810人,收到经济效益80.8万元,对扩大再生产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对周转金多头管理,部分周转金被积压,周转期过长等问题提出了意见。1985年,对全区40个单位两次购置礼品券78 546元进行了调查,查出第一次购买礼品券违纪资金2 815元,第二次购买礼品券违纪金额64 341元,经查用于劳保54 333元,奖金4 740元,其他用途5 268元。为贯彻国务院(84)186号文件精神,3次对80个行政事业单位1984年、1985年一季度发放奖金、实物、补贴开展自查,查出违纪资金93 590元,其中:奖金11 697元,实物71 993元。在自查基础上,对1 9个单位进行了抽查,发现滥发资金6 7 6 1 8元,其中:奖金25 014元,补贴9230元,实物33 374元;截留管理费收入75 857元,均按规定作出处理。1985年,根据市委指示,对全区150个单位进行了"小金库"调查,发现3个单位违反财经纪律和私设"小金库"3720元,全部收缴,并给予批评。1986年,开展了审计对象调查,全区共有审计对象317个单位,其中:行政机关59个,事业单位49个,小型国营企业47个,大集体企业46个,区街集体企业77个,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39个。摸清了底数,为审计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1988年,对区街企业经济活动进行了调查,查出违纪违规资金30多万元,在对和平路、哈平路、通乡办事处的审计中,发现存在的普遍问题是区街工业产值大、利润小、重复计算产值、骗取奖金;资金使用不合理,有的负债较多,影响区街工业的发展。1984~1988年审计工作情况统计 (见表9-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