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电人民公社成立初期,体育工作由内务福利部兼管。1959年成立公社体育运动委员会办公室。1960年春公社体育学校成立。这一阶段,驻区的大工厂、大专院校都统属于公社领导。公社专职体育干部有8人。1962年6月体育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撤销,业务合并到文教卫生科,体校仍保留。1963年4月恢复体育运动委员会办公室。1966~1970年"文化大革命"中体育管理机构瘫痪。1970年1月动力区革命委员会政治部下设体育领导小组办公室。1972年4月,恢复区体育运动委员会,配备专职领导和工作人员。1988年区体育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有工作人员4名,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体育工作的政策、法令,规划、部署、检查、总结全区体育工作,举办区级体育竞赛,依靠社会办体育,积极开展多样化的群众体育活动。
驻区大工厂企业、大专院校,大都设有体育管理机构和专(兼)职体育工作人员。到1988年底驻区单位共有体育机构35个,专(兼)职人员53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