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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随着"三大动力"等一批大厂的兴建,企业自办的医疗院所也应运而生。1951年,动力地区开始建立了医疗卫生机构。到1958年建区时,企业自办院所已发展到21所,承担了全区国营企业职工及家属的医疗任务。此外,有市级医院1所,区属医疗卫生部门4所,联合诊所5个,个体诊所和接生站3个。共有卫生技术人员600名,医院床位397张。
到1965年,全区已建起县级以上医院8所,门诊部所32个,保健、防疫站所3个。1966~1976年,县级以上的医院增加到10所,门诊部所增加到51个,高等医药院所1所,院所总数达到65个,医务人员总数2158人,医院床位1294张。
1978~1988年,全区医疗卫生事业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1988年,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已发展到129所,比1958年建区时增加3.8倍。其中,县级及县以上医院21所,农村卫生院2所,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所、结核病防治所各1所,高等医药院校、医学科研机构各1个,市中心血站1个,企事业单位卫生院所、农村卫生所、地段保健站、学校保健室等共100个。全区共有卫生技术人员6045人(不含行政管理及工勤人员),有床位3109张。按全区常住人口平均,每干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19.63人,拥有床位10.1张。分别比1976年增加202.4%和174.1%。全区形成了以省、市级大医院为骨干,以企事业单位职工院所为主体,以区属和集体院所为补充的医疗卫生防疫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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