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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区志》
 
 
第十二篇 卫生
 
 
第四章 疫病防治
 
 
第二节 地方病、传染病防治
 
      一、鼠疫  
    鼠疫又称"黑死病"或"百斯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它是对人类健康危险最大的甲类传染病之一,是"人为自然疫源性传染病",被定为动力区的地方病之一。
    "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侵略军在与动力区接壤的平房区建立了"关东军防疫给水部”,后改称“关东军第七三一部队”(细菌工厂)。1945年8月15日,抗日战争胜利时,日本侵略军为销毁罪证将细菌工厂炸毁,致使大量带鼠疫菌的黄鼠流散附近各地,扩散到动力地区。
    1946年9月13日,在现动力区朝阳乡的后二道沟屯首先发生鼠疫。为控制疫情蔓延,成立了哈尔滨市平房区鼠疫防疫分部。9月19日首批防疫人员进驻疫区,在开展工作后又发现朝阳乡义发源屯、大东井子屯也发生鼠疫,市又增派医务人员到疫区工作,医务人员增至45人,分3个组分担3个疫区。此外配备军警及地方自卫队114人。经过24天紧张工作,于10月13日扑灭了鼠疫。其间共发生鼠疫病人103人,其中后二道沟屯39人,大东井子28人,义发源36人。
    此后,1948年、1950年、1951年相继发现有鼠疫病人。
    1948年9月9日,义发源发现一急死者,为男性,16岁,9月1日发病,9月6日死亡。经动物实验,9月16日判定为真性腺鼠疫。确诊后对其居住地隔离封锁,采取挖防鼠沟、交通检疫等防疫措施,再未见新患者,于12月20日解除疫情。
    1950年10月,新发屯发现一鼠疫患者(女,10岁),10月2日发病,10月16日死亡,经解剖判明为真性腺鼠疫。疫情发生后,由市机动防疫队抽调5名防疫人员,协同区防疫人员进行疫区处理,经5天紧张工作,达到疫区处理要求,封锁12天无新患发生,于10月13日解除疫情。
    1951年8月16日,杨家店发现一急患病人,患者8月14日发病,经检查有腺鼠疫可疑,急送市传染病防治院住院治疗,临床及实验室诊断判定为真性腺鼠疫,经治疗于10月4日出院。患者为铁路养路工,他担当作业的路段处在重点鼠疫区,系野外感染。同年8月31日正黄二屯发现一高热并伴有腺肿的急性患者(14岁女学生),当即报驻地防疫队。经临床检查具备鼠疫一般症状,并右侧鼠蹊部淋巴肿大,经防疫队抢救无效于9月1日夜死亡。剖检为真性腺鼠疫。对疫区进行处理,后未发现新患而解除疫情。
    党和人民政府对鼠疫的防治非常重视,列为甲类传染病进行管理,采取灭鼠拔源把疫病控制在鼠间的预防办法,全区每年灭鼠都在1 300只以上,有效地控制了鼠密度,杜绝了人间鼠疫的发生。1952~1988年,动力区再未发生人间鼠疫,只是在西大坝、老五屯、正黄头屯、义发源、新发屯分别于1956年、1957年和1959年形成鼠间疫区。
    1984年、1985年两年在动力区正黄二屯、新五屯、刘家村、东大坝、吕家油坊,均发现“放免阳性鼠”(对活黄鼠血清用放射线免疫检验,发现为阳性),定为鼠间鼠疫,提示上述地区为鼠间鼠疫活动区,立即对疫区进行防疫处理。1986年6月27日在黎明乡幸福村,1988年5月18日在黎明乡穆家沟各发现"放免阳性鼠"1只,均经7天疫区处理,再未发现。鼠间鼠疫流行情况 见表(2)
    二、布氏杆菌病
    布氏杆菌病为人畜共患性疾病,主要在人(与畜类经常接触的人)牛、猪、羊中发生,被定为动力区地方病之一。因此病多在与家畜接触频繁的人员中发生,未查到资料记载。1988年统计,全区共有布氏杆菌病患者71人,其中,省兽药一厂工人69人,市综合牧场兽医2人。
    为了控制此病的发生和传播,采取的防疫措施:一是定期对经常接触畜类的人员进行体检,及时掌握疫情;二是加强对畜类的检疫,一旦发现病畜即强行销毁,消灭疫源;三是积极对畜类圈舍进行改造,使之接受合理的光照,并符合卫生要求。
    三、地甲病
    地甲病即地方性甲状腺肿,主要为碘缺乏引起。1979年,动力区成立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按市的统一部署,全面开展对地甲病的预防和治疗工作。
    1979年,在该病的高发区朝阳乡和黎明乡进行了普查,对两乡水质进行了含碘量测定,明确了两乡的防治重点。并培训地甲病防治骨干140人。发现地甲病患者及时进行治疗。1981年对患地甲病的295名育龄妇女进行了碘油注射。在重点防治农村地甲病的同时,于1980年抽查了城区内的居民及单位,肿大率为7.88%;1981年抽查了2个居民委、2所中学、1所小学,平均肿大率为9.84%,均投发药物治疗。1982年以后,全区每年都对地甲病人进行普查和治疗工作,并对两乡食用碘盐进行监测,保证碘盐供应。1986年抽查1237人,肿大人数为178人,肿大率为14.39%;1987年抽查1250人,肿大99人,肿大率为7.92%;1988年抽查1131人,肿大94人,肿大率9%。全区地甲病的患病率呈明显下降趋势。
    四、急性传染病
    新中国成立后,为了保护人民健康,予防传染病流行,开始了婴幼儿的予防接种工作。1958年,机电人民公社卫生防疫站成立后,加强了免疫接种工作的领导。开展对婴幼儿进行麻疹、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白喉、卡介苗等疫苗接种;对劳改所、拘留所等特种人群,定期进行斑疹伤寒疫苗接种;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和预测情况,对群众进行流感等免疫接种。1963年卫生部颁布《预防接种实施办法》以后,全区开展了10多种疫苗的接种工作。
    1959年,在全区12.6万人口中,患斑疹伤寒、伤寒及副伤寒、痢疾、肝炎、脊髓灰质炎、白喉、麻疹、百日咳、猩红热、流脑、流感等11种传染病的发病人数为8371人,总发病率为6.64%。1965年,总发病率上升到10.59%,为建区以来的最高年份,1977年,下降到2.4%。从1978年开始,总发病率逐年下降,到1988年,已下降到0.73%。在1988年总发病的2233人中,患痢疾1547人,占69.3%;肝炎356人,占15.9%;猩红热292人,占13%。
    1981年实行计划免疫以来,全区建立健全了地段防治网,共设16个中心防治站和62个城乡防疫接种点,加强地段管理,保证计划免疫工作的开展。1988年,全区实行儿童计划免疫保偿制,对7岁以下儿童按不同年龄缴纳一定的保偿金,卫生防疫部门按免疫程序,给参加保偿的儿童按时进行脊髓灰质炎、麻疹、白喉、百日咳、破伤风三联、卡介苗4种疫苗接种,收到很好效果。全区儿童参保率达到99.85%。实施保偿制的当年,6种传染病(麻疹、百日咳、白喉、破伤风、肺结核、小儿麻痹)在儿童中无一例发生。
    由于坚持开展计划免疫,加强防治,有效地控制了各种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到1988年,已先后消灭了霍乱、鼠疫、天花3种危害性极大的流行性疾病。全区已20年无斑疹伤寒,13年无脊髓灰质炎,10年无小儿麻痹,7年无儿童白喉,3年无麻痹发生。白喉自1966年以来只在特种人群中出现6例,百日咳1987年只发生13例,1988年无一例发生,但肝炎、痢疾每年仍有发生,其他各种传染病的发病率均逐年下降。(详见表12-11)
    五、结核病
    1960年,动力区成立结核病防治所,负责全区的结核病防治工作,形成了以区结核病防治所为中心,各医疗部门密切配合的防治网络。1988年全区有一类防痨网(设专科、专职医生管理的医疗点)13个,二类防痨网(未设专科但有兼职医生管理的医疗点)37个。结核防治网的建立,对控制结核病的传播和治疗起到了积极作用。
    1979~1988年的1 0年间,全区结核病患者占全区人口的比例始终在 O.3%~O.4%之间,每年增加的新患者约200~300人。1979年,全区结核病患者登记数1014人,占全区总人口的0.4%;1984年登记数为884人,占全区总人口的0.3%;1988年登记数为1129人,占总人口数的o.36%。
    对结核病人的管理和治疗措施是,每年对结核病人进行登记,对已登记的结核病人,按哈卫防[1983]9号文件要求,均建立卡片登记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病情,并实行归口登记管理,统一化疗。凡结核病例必须经区结核防治所定诊,统一研究化疗方案的管理方式。对一类防痨网上报的病例均转回原单位报卡、管理、化疗,并按要求书写病历和定期进行各项检查。二类防痨网的病例,由区结核病防治所报卡、书写病例,允许病人返回原单位按化疗方案用药,接受治疗和管理。不属于一、二类防痨网的工厂企业职工患者和社会上的患者,由区所和各专科医院收治。
    卡介苗接种是结核病防治的重要工作。区结核病防治所从成立开始,就开展此项工作。1988年,全区城乡共有卡介苗接种点21个,形成以区结核病防治所为中心的接种网络。1974年以来,全区新生儿卡介苗接种率均达到100%。全区部分年份结核病人登记统计 (见表12-10)  1978~1988年驻区大学学生结核病人登记统计 (见表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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