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机构
动力区人民武装部始建于1958年12月,开始是地方建制,称哈尔滨市机电人民公社武装部,编制7人,设正、副部长各1人,隶属公社临时党委直接领导。1960年1月改称为哈尔滨市动力之乡人民公社人民武装部。1961年4月,该部编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序列,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哈尔滨市动力之乡人民公社武装部,受哈尔滨军分区和动力之乡公社党委双重领导,编制23人,下设作训、动员、政工、装备4个科。同年开始实行区委书记兼任武装部第一政委。
1966~1973年"文化大革命"期间,武装部多数干部参加"三支两军”(支左、支工、支农、军管、军训)工作,先后派40多名干部到市、区机关团体、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担任各级领导职务。1973年9月,江青反革命集团为实现纂党夺权的目的,搞"第二武装",强令人民武装部和民兵指挥部合并,实行"两个牌子一个机构",各企事业单位建立民兵、治安、消防"三位一体"的体制,致使武装部门被合并,武装干部被挤掉,干扰破坏了武装部的工作。
1976年粉碎"四人帮"后,武装部的工作逐步走上正轨。1983年,军队进行精减整编,区武装部的编制由23人减少到18人,由4个科减到两个科(军事、政工)。1986年5月,根据中共中央(1986)5号文件规定,将武装部从解放军编制序列划归地方建制,改称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动力区人民武装部。改制后的人民武装部仍是本地区军事领导指挥机关,性质、任务不变,它既是区委的军事部门,又是同级政府的兵役机关。其机构编制和经费单列,财务独立。下设军事科、政工科、办公室。共有13名干部、6名职工负责全区兵役、民兵预备役等项工作。动力区人民武装部领导人名单 (见表13-1)
二、兵役
1955年是志愿兵兵役制过渡到义务兵役制的开始。当时的征兵工作由香坊区征兵办公室负责。征集新兵的条件是18~20周岁的男性公民,城区主要是在职、在学青年。
1962年冬季征兵,政府规定"三不征"(独子、三级以上技术工、家庭唯一劳动力)。1969年征兵对象是应届中学毕业生,年龄18~22周岁。1978年征兵对象为工厂、企业单位的青年职工,台湾籍青年尽可能多征,归国华侨要求参军的一视同仁,年龄18~22周岁。1980年以后征集对象城市为高中毕业生,农村为初中毕业生,年龄17~19周岁。
1959~1987年(1988年未征兵),全区共征兵29次,征集新兵7400人。各年度征兵人数不等,最少的1962、1963、1974年,每年不足百人;较多的1979、1983年,每年在400~500人之间,最高的1978年达到520人。
1961~1984年,区人民武装部负责招收飞行学员工作,每年人数3~4人,1984年后改为军分区负责。1961~1983年,本区负责征集的飞行学员共54人。
区预备役登记工作从1981年开始,退伍军人在市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报到后,凡分配到本区所在单位工作,年龄18~28周岁的男性公民,经人武部登记,在退伍证书上加盖服预备役公章。自1982~1988年全区共登记4808人,其中技术兵2302人,普通兵2506人,占应登记的99.5%。
1985年进行全民性的兵役登记工作。登记对象为年龄18~20周岁的青年。
1986年全区适龄青年数为7882人,兵役登记数为2480人,占适龄青年31%。1987年适龄青年数为8776人,兵役登记数为2058人,占适龄青年数23%。动力区1959~1987年征兵统计 (见表13-2) 1982~1988年全区预备役人员登记情况 (见表13-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