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区志  
 
 
《动力区志》
 
 
第十三篇 军事政法
 
 
第四章 审判
 
 
第二节 刑事审判
 
      自1959年12月建院以来,一直把刑事案件审判工作放在首位。至1966年在严厉打击反对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刑事犯罪分子中,共审结各种刑事案件330件(年均47件)。其中盗窃案122件,占审结的刑事案件总数的37%。
    1967~1976年,社会秩序混乱。刑事审判工作由区革命委员会保卫组审判组负责。此间审结各种刑事案420件,其中盗窃案39件,强奸案56件,抢劫案13件,杀人案11件,其他案件301件。
    1977年以来,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打击的重点是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团伙和杀人、强奸、抢劫、盗窃、流氓、伤害等刑事犯罪分子。1983年,开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从8月16日到年末,在不到5个月中,法院就审结各种刑事犯罪案件143件,判处各种刑事犯罪分子218人,其中,判处死刑的10人、死缓3人、无期徒刑11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57人。从1983年8月到1986年10月,在开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的三大战役中,共审结刑事犯罪案件366件,判处罪犯578人。1987~1988年共审结刑事案件175件,判处罪犯247人。其中,判处死刑7人,死缓2人,无期徒刑8人,10年以上有期徒刑64人。
    1977~1988年的12年中,共审结各种刑事案件1395件,年均116件。其中,杀人案32件、强奸案146件、抢劫案131件,盗窃案426件,流氓、伤害、贪污诈骗、赌博等刑事犯罪案件660件。
    在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斗争中,召开有数万人参加的公开宣判大会3次,对有重大影响的59件刑事案涉及到的99名严重刑事犯罪分子进行了大张旗鼓的公开宣判处理,震慑了敌人,打击了犯罪,鼓舞了群众,扩大了刑事审判的社会效果,促进了动力地区社会治安状况的明显好转。
 
     
  附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