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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区志》
 
 
第十三篇 军事政法
 
 
第五章 司法行政
 
 
第二节 法制宣传教育
 
      一、法制宣传
    1985年,根据全民普法教育要求,从年初开始,司法局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会同区文化局,举办了4期大型法律宣传画廊,共展出法制宣传连环画120余幅;宣传图片、照片近百幅。每期受教育群众达5万多人次。日本东京电视台代表团来哈市参观访问,到动力区录了像。到年末,驻区企事业单位和司法局组织的法制报告会4820余场次,受教育面达21万人次。组织各单位订购《法制宣传挂图》120套。1986年全区普法工作全面展开,区司法局共编发普法简报1 5期。举办动力区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知识竞赛,区委书记参加了这次活动。驻区国营工厂的厂报、广播室开辟了法制宣传专栏和专题讲座,当年刊出270多期,举办各类法律知识竞赛150多场次。1987~1988年末,为了深化普法宣传工作,共编发普法简报30多期,举办以《宪法》为核心《民法通则》、《行政诉讼法》、《组织法》、《选举法》、《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的重点宣传、咨询和法律知识问答竞赛活动30余次,受教育人数26万多人次。
    二、法制教育
    1985年动力区成立以区委书记为组长的动力区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省、市有关部门的布置,开展《宪法》、《法理》、《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试行)》、《婚姻法》、《继承法》、《经济合同法》、《兵役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及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关规定等法律常识教育。
    1986年全区25 180名干部法律常识教育普及率为98%,合格率96.5%。全区工人普法对象115 860人,已有103 912人学完了规定内容,普及率90%,合格率达95%。全区城市居民普法对象3337人,到1987年10月份,普法教育工作已全部结束,普及率达95%,其中3003人参加了笔试,合格率90%。全区农民普法对象29 382人,从1987年冬开始,在驻军和武警部队的帮助下,通过军、警、民共建法制学校形式,到1988年末已全部接受系统教育。全区各类学生普法对象51 365人,通过学校开设的法律常识课,按照教学大纲的安排,全部接受了正规的法律常识教育。
    此外,驻区工厂、企业从1987年下半年开始专业法学习,到1988年11月末统计,有8300名专业干部结合专业学习了专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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