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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区志》
 
 
第十五篇 政权
 
 
第一章 动力区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节 区历届人代会
 
      公社(区)第一届一次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届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于1960年12月1日至3日在哈尔滨电机厂俱乐部举行。出席大会代表194人,列席会议代表55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第一副社长李岩所作的两年来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公社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公社社长、副社长、委员;选举出席哈尔滨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会议通过《哈尔滨市动力之乡人民公社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1961年11月28日至29日,动力之乡第一届二次人民代表大会在哈尔滨电机厂俱乐部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178人,列席62人。会议听取并审议杨波副社长所作的工作报告和法院院长葛献图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增选了公社副社长;通过了《哈尔滨市动力之乡人民公社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1962年7月17日至20日,动力之乡人民公社第一届三次人民代表大会在哈尔滨电机厂俱乐部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181人,列席40人。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副社长杨波代表公社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公社党委第二书记张哲民作的会议总结;通过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公社(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届一次代表大会于1962年12月3日至6日在哈尔滨电机厂俱乐部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145人。与会代表听取和审议了副社长杨波所作的《关于两年来工作总结和今后工作任务》的报告和法院院长葛献图作的《关于法院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人民公社社长、副社长和法院院长;选举出席哈尔滨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6名。公社党委副书记陈霞在闭幕会上讲了话,新当选的社长金万山作了会议总结。
    1963年8月7日至9日,动力之乡人民公社二届二次人民代表大会在建筑工人文化宫二楼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140人,列席35人。会议听取和审议社长金万山所作的《更高的举起三面红旗,深入开展增产节约运动,为胜利地完成1963年各项任务而奋斗》的工作报告。会议补选了副社长。
    1964年1月29日至2月1日,动力之乡人民公社二届三次人民代表大会在建筑工人文化宫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130人。会议听取并审议第一副社长杨波作的《总结公社1963年工作,确定1964年工作》的报告。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市委四届一次党代会、市五届二次人代会精神,总结公社1963年工作,确定1964年工作任务。公社党委副书记金万山在闭幕会上就国内外形势问题作了讲话。
    1964年9月7日至10日,动力之乡人民公社二届四次人民代表大会在公社大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97名,列席54名。会议的中心任务是:总结公社半年来的工作,确定下半年任务,提高对街道工作地位、作用的认识,推广社、厂配合,共同做好职工家属工作的经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社长金万山所作的工作报告,并组织代表视察了街道工作。
    1965年12月27日至29日,动力之乡人民公社二届五次人民代表大会在公社机关大会议室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93名,列席46名。会议听取和审议周宝鼎代表第一届公社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审查的报告。公社党委书记金万山在闭幕会上作了总结讲话。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动力之乡人民公社未召开人代会。
    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动力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79年11月14日至18日在松花江地区行政公署俱乐部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80人。会议的主要议题是: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全国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用党的"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和"现在我们的任务,就是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同心同德,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为指导思想,把这次大会开成一个团结的大会、动员的大会。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革命委员会主任李宗有作的《同心同德,鼓足干劲,全力以赴,争分夺秒,为打好四化第一战役做出应有贡献》的工作报告、舒大江代表人民检察院作的工作报告和靳忠民代表区人民法院作的工作报告,并就上述报告通过了相应决议。会议决定设立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动力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主任、副主任。
    会议决定撤销动力区革命委员会,成立动力区人民政府。选举产生了区长、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出席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53人。
    1981年3月3日至4日在松花江行政公署会议室召开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参加大会的代表157人。会议听取并审议区长杨墨林作的《加强政权建设、改进政府工作,为实现国民经济调整的巨大任务和改善全区人民生活做出贡献》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教信作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法院院长靳忠民关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区检察院检察长舒大江作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
    1982年2月18日至20日,动力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松花江地区行政公署俱乐部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216名,列席29名,特邀代表3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长杨墨林作的《坚持贯彻全国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为建设一个繁荣、安定、文明、整洁的动力区而奋斗》的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舒大江作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和法院院长靳忠民作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接受周宝鼎辞去动力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蒋家奉辞去动力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方孝慈辞去动力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补选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
    1983年2月24日至26日,动力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松花江地区行政公署俱乐部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193名,列席34名,特邀代表5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长杨墨林作的《关于1983年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工作报告》、区人大副主任朱教信作的《动力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院长靳忠民作的《动力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舒大江作的《动力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对上述报告作出了相应的决议。会议以差额选举办法,选举出席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的50名代表。会议决定免去人民政府副区长曲德韶的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闻新在闭幕会上讲了话。
    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1984年5月8日至12日,动力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松花江地区行政公署俱乐部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265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长杨墨林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教信作的《动力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法院院长靳忠民作的《动力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区检察院检察长程尔和作的《动力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选举产生了动力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主任、副主任,区长、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985年3月13日至14日,动力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松花江地区行政公署俱乐部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258名。这次会议是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全国人大六届二次会议以及区委三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长王家钰作的《认真贯彻"决定"精神,为振兴繁荣动力区而奋斗》的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墨云作的《动力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法院院长司志良作的《动力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检察院检察长程尔和作的《动力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对上述工作报告作出了相应的决议。会议决定接受程尔和辞去动力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补选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动力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986年7月9日至12日,动力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省银行干部学校礼堂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235名,列席59名。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姜力区长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198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赵捷作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司志良作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曲景山作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对上述报告作出相应决议。会议选举姜力为区人民政府区长,王永章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动力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1987年4月8日在省银行学校礼堂举行。会议分别听取并审议了姜力区长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财政局局长王锡川作的《关于1986年财政决算和198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副主任赵捷作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法院院长司志良作的《区法院工作报告》、区检察院检察长曲景山作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就上述报告通过相应决议。
    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1987年10月27日至29日,动力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省银行干部学校礼堂举行。本届代表160名,出席会议的代表149名。会议主要议程是选举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选举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选举区人民法院院长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出席哈尔滨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明芳在闭幕会上讲话。
    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88年3月24日在电机厂职工活动中心举行。会议分别听取并审议了区长姜力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关于198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8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明芳作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法院院长司志良作的《区法院工作报告》、区检察院检察长曲景山作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就上述报告通过相应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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