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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队伍
1958年组建机电人民公社时,公社干部来源是:由香坊区分出99名干部,由工厂调来76人,由外地调来57人,上级下派和军队转业干部22人。共有干部254人,部、科长(含公安)以上干部53人。
建区初期到60年代,机电人民公社机关干部主要来源于驻区大工厂企业,从公社领导到政府一般干部基本是从工厂调入的。70年代干部主要来源于部队转业干部和大专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1978~1988年干部主要来源是部队转业干部、以工代干人员转正、聘用干部和外地调入干部。.
1974年,全区国家行政干部总数881人,1976年813人,1978年833人。1980年,全区干部总数为820人。其中男495人,占60.4%,女325人,占39.6%;少数民族39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93人,占11.3%,中专161人,高中113人,中专、高中合占33.4%,初中以下453人占55.2%;中共党员446人,占54.4%,共青团员21人。年龄在30岁以下为57人,30~40岁的242人,40岁以下的占36.5%,40~50岁的351人,50~59岁的156人,60岁以上的14人。按行业分布,党群188人,政法57人,党群政法共占29.9%;农林水54人,财粮贸293人,工交邮电60人,经济部门共占49.6%;文教卫生161人,占19.6%;其他7人。
1984年人事制度改革,干部队伍的结构向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转变。要求调入机关的干部文化程度在大专以上,年龄控制在40岁以下,不再调入以工代干人员。1986年国家统分专业对口的本科、大专毕业生充实到区政府各部门,干部队伍的年龄、文化结构、政治素质发生较大变化。
1988年全区干部总数为1385人,其中男816人,女569人,少数民族59人。年龄在30岁以下的为289人,30~40岁的435人,40岁以下的占52.3%,比1980年提高15.8个百分点;40~50岁的为434人,50~60岁的227人,占16.4%,比1980年下降4.3个百分点。大专以上文化程度484人,占34.9%,比1980年提高23.6个百分点;中专377人,高中298人,中专、高中共占48.7%,比1980年提高15.3个百分点;初中以下226人,由1980年占55.2%下降到16.3%。中共党员750人,占54.2%;共青团员178人。按行业分布,党群180人,政府行政机关765人,事业单位271人,企业单位169人。
从1980~1988年,干部队伍由820人增加到1385人,增长68.9%,年均递增6.8% 。动力区部分年份国家行政干部基本情况统计(见表15-3) 1988年动力区干部队伍状况(见表15-4)
二、干部编制
1959年,市编委为机电人民公社核定干部编制370名,其中行政306名、事业64名。1960年7月成立动力之乡人民公社编制委员会。1961年开始实行公社、分社两级管理体制,编制为530名。1962年,根据中央"精兵简政、增产节约"的指示,按省、市要求,本着精简上层、充实基层的原则,进行大幅度精简,市编委为动力之乡人民公社定编159名,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前,编制增加到257名。1976年定编286名。1984年,根据中央关于机构改革的指示精神,确定编制为575人,比1976年增加1倍。1987年随着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深入发展,为理顺机构,转变职能、提高效率,从改革的实际出发,对区政府现行机构进行调整,编制相应进行了整顿,定为702名。1988年党的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编制增加到751.名,是1976年的2.63倍,比1984年增长30.6%。其中,党群编制103人,政府序列编制215人,人大编制17人,政协编制8人,纪委编制11人,街道办事处编制250人,乡人民政府编制41人,区法院、检察院编制106人。
三、录用调配
从1958年建区到1979年,除经市人事局批准办理少数"以工代干”人员转正外,区级无权录用干部。
1980年9月,按照省人事局文件精神,为街道办事处、朝阳乡、黎明乡录用专职计划生育干部12名。1984年7月,根据黑龙江省人联字[83]25号文件精神,为105人补办了转干手续,为67人办理了转干手续。1984年6月,根据哈尔滨市人事局文件,经市人事局统一考试审批,动力区招聘街道合同制干部30名。同年11月,经市人事局统一审批,为农村乡镇招聘合同制干部8名。1988年11月,经市人事局审批,为法院办理吸收录用干部10名。经市人才交流处聘任11名干部。根据黑财农字[1988]04号文件精神,聘用3名农业税专管员。根据哈人联字[1988]23号文件精神,通过考试,为两乡聘用以农代干人员10名。根据市人事局"关于哈尔滨市街道合同干部改为聘用制干部的通知"精神,把全区街道办事处22名合同制干部改为聘用制干部。
从1973~1988年,全区共调入干部1281人,调出干部1017人。1972~1988年,共接收分配大中专毕业生302人,其中,大专生49人、中专生253人。
1988年6月,根据干部制度改革要求,改进了以往机关干部调配采取单一的推荐制形式,采取了向社会公开招考,并采用笔试与能力答辩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调入了文秘、企管、财会3个专业13名干部,提高了机关干部队伍的素质,收到了较好效果。 1972~1988年接收大中专毕业生情况统计(见表15-5) 1978~1988年接收军队转业干部统计(见表15-6)
四、任免
1960年前,一般干部实行分部管理,任免科级干部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公社组织部审查后,由公社党委批准。1960~1966年,凡属人事科管理的干部,提拔任免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经人事科批准。1967~1972年干部任免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报区革委组织组审查,由中共动力区党的核心小组和区革委会批准。1973年后,干部任免恢复了文化大革命前的办法。1979年区人大常委会成立后,政府序列各委、办、局的正职,法院、检察院的副院长、副检察长要向人大常委会提请任职报告,经人大常委会讨论,投票决定任免,履行法律程序。各委办局的副职由区委组织部提出意见,提请区委常委会议讨论批准。
五、监察
从建区以后到1983年,动力区的干部监察工作主要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司法部门负责。1984年5月成立动力区人事监察局,开始对全区干部的工作纪律、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监察。1987年,国家行政监察体制恢复后,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把原区人事监察局职能分解,分别成立区人事局和区监察局。一般干部监察工作统一由区监察局负责。
从1984~1988年期间,共有8名干部因违反财经制度、违反机关工作纪律、以权谋私而受到警告、记过、撤职、开除留用等处分。其中:警告4人,记过2人,撤职1人,开除留用查看1人。1984~1988年受行政处分人员统计(见表15-7)表15--7
六、奖励
动力区党政机关干部的奖励工作,是从1982年开始的,主要是实行以岗位责任制为基础,采取日记实、月检查、半年初评、年终总评的考核制度。奖励种类有:记功、记大功、模范工作者、升级、提职、通令嘉奖6种。
1984年机构改革后,重新定岗、定责、定员。考核办法开始实行自上而下逐级考核制;在管理上,按区长(书记)分工实行分管负责制;考核成绩实行记分评定制;奖金分配,实行按得分多少和奖励种类进行分配。体现了以职论绩,以绩论奖,职责分明、奖惩分明。
1985年实行目标管理,确定指标采取定性和定量结合;考核方法运用记分和评语结合;考核时间将平时检查和年终总评结合;指标分配采取自上而下层层分解;责任分工是自上而下逐级负责。1986年实行干部年终评定制度。采取笔试和实际操作相结合办法进行考试。按"称职”、"基本称职"、"基本不称职"、"不称职"4种类型对干部进行评定。
1987~1988年,平时以各单位自行考核为主,年终结合总结工作进行总评。按干部总数15:1的比例,以功绩大小向区考核委员会推荐各类受奖者,区考核委员会进行考评和奖励。
1982~1988年的7年间,共有895名干部受奖,占干部总数的11.96%。其中,受晋级奖的33名,占受奖面的3.7%;授予模范工作者称号的155人,占受奖面的17.3%;受记大功奖的119人,占受奖面的13.3%;受记功奖的588人,占受奖面的65.7%。1982~1988年全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受奖励情况(见表15-8)
七、培训
1959~1966年,干部专业知识培训较少,主要侧重于干部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学习。"文化大革命"期间干部培训工作中断。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干部培训工作逐步加强,机关干部参加业大、电大、函授大学学习文化和专业知识的占20%左右。1987年7月,根据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举办为期一年的行政干部岗位培训函授学习班,培训52名行政干部。1988年9月,为进一步提高人事工作管理水平,提高人事干部的业务能力,对全区66名人事干部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了全区人事工作管理水平。
八、离退休
1979年以前,在职干部离职按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暂行规定办理离职手续。1979年以来,离退休人员增加,在职干部退休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办理退休手续。1982年开始,干部离休按劳人老(1982)62号文件办理离休手续。到1988年末,全区离退休人员达到325人,占同年干部总数的23.5%。1978~1988年离退休人员统计(见表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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