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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
1958~1978年信访工作一直由区委办公室和政府办公室分管,两办各设1名专(兼)职干部负责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1979年6月,为加强信访工作,将两办接待室合并,组成党政合一的信访办公室,设主任1人,专职干部3人,负责信访接待处理工作。1987年5月区级机构改革,信访办改为信访科,划归区政府办公室领导,设科长1人,专职干部3人。
区信访办自建立以来,按照省、市信访规定和要求,逐步建立健全基层信访工作机构。区属各部门和区直各单位均配备专(兼)职信访干部。到1988年全区有专(兼)职信访干部62名,形成全区信访网络和信访干部队伍。
二、来信来访
1958~1966年,区信访部门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221件(次),其中来信716件(次),来访505人(次)。信访的中心是反映1958年精简职工和1960年下放干部问题。按信访类别划分,精简下放问题217件(次),工资待遇问题79件(次),农村方面问题129件(次),历史遗留问题204件(次),劳动就业问题182件(次),批评建议方面131件(次),其他问题279件(次)。此间信访案件全部结案。
1967~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正常的信访工作受到干扰,运动初期信访量不大,后期逐渐增多。共接待处理来信来访1035件(次),其中来信513件,来访522人(次)。反映劳动就业问题415件(次),知识青年上山下乡问题223件(次),批评建议方面57件(次),其他方面问题340件(次)。这些案件经过处理也全部结案。
1977~1987年信访量急剧增加,接待处理来信来访4129件(次),其中来信1909件,来访2220人(次)。10年的信访数比前20年的总和多83%。反映“文化大革命”中冤、假、错案问题875件(次),占总信访量的21.2%;干部政策问题426件(次),占10.3%;知识分子政策问题103件(次);知识青年返城问题927件(次),占22.5%;劳动就业问题763件(次),占18.5%;民事纠纷问题227件(次),住房问题89件(次),"一打三反"(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中问题57件(次),其他方面问题662件(次)。这些案件均全部结案。
1988年区信访办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557件(次),纯信98件,纯访270人(次),重信重访189件(次)。信访特点是涉及面广,历史遗留问题已不突出。反映企业承包问题24件(次),工商税务问题41件(次),城乡规划方面问题32件(次),住房问题24件(次),动迁问题53件(次),市政管理问题69件(次),教育方面问题24件(次),社会治安问题25件(次),民事纠纷问题29件(次),党风问题24件(次),历史遗留问题38件(次),工资待遇问题18件(次),劳保待遇问题24件(次),其他方面问题132件(次)。
三、办案
区信访部门在办案中,本着"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大多数问题力争解决在基层。1976~1988年共办理中央、省、市、区立案的信访案件152件,采取复杂问题有关部门联合办,扯皮问题配合办,重大、疑难问题领导亲自办等方法,全部按期结案。1979~1980年根据市信访工作"大会战"(处理"文化大革命"遗留下的冤、假、错案)的决定,集中处理有关干部政策问题、知识分子政策问题、上山下乡问题及"一打三反"中的问题等各种积案1000余件。在办理信访案件中实行区委、区政府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值班日制度,"三定一包"制度(定领导、定办案人员、定结案时间,一包到底),使一些难案、大案能够圆满地按期结案。信访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1985~1988年连续4年被评为市信访工作先进区。动力区处理来信来访情况(见表1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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