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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动力区建立区级政权机电人民公社,设劳动工资部,副部长1人,编制4人。1959年,又增设1名副部长,增加工作人员3人。1960年12月至1962年5月,劳动工资部改为劳动局,设局领导2名。后又将劳动和民政合并,称民政劳动局,下设劳动介绍所。1962年5月,民政、劳动分开,各自恢复原来的局。局领导设2名,工作人员又有增加。1962年12月至1967年3月,根据中共哈尔滨市委决定,再次将民政局、劳动局合并为民政劳动科,设科长2名。
1967年4月至1973年10月,"文化大革命"时期,动力区革命委员会下设"三部一办”,劳动部门工作由生产指挥部负责。1973年11月,区的行政机构取消"三部一办”,恢复劳动科的行政机构。
1984年5月,根据市编委决定,区二级班子的行政机构一律改为局,区劳动局设正、副局长各1人,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20人。局下设劳动力管理、安全监察、区劳动服务公司、老龄问题委员会等4个职能部门。1987年5月至1988年末,区劳动局升格为处级单位,设局长1人,副局长2人。全局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25人。局下设劳动力管理、安全监察、劳务市场、职业技术培训中心、社会劳动保险公司、劳动争议仲裁办公室、劳动服务公司和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等8个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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