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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区志》
 
 
第十七篇 社会
 
 
第一章 人民生活
 
 
第一节 新中国成立前人民生活
 
      动力地区在1946年哈尔滨解放前,80%以上无地和少地的贫苦农民靠租种土地、给地主当长工或外出卖工夫,维持最低生活,即使好年成,生活也是"糠菜半年粮",一旦遇上天灾人祸,地主逼租催债,贫苦农民更是缺衣少食、饥寒交迫,终日挣扎在死亡线上。
    从清朝末年至东北沦陷前期,农民饮食没有多大变化,日常主食是玉米面或玉米碾成的大馇子、小米、高梁米。逢年过节才能吃一顿面食。副食主要是土豆、白菜、萝卜、豆角、黄瓜等青菜,大多数人常年吃咸菜。东北沦陷时期穷人不许吃大米或白面,违反就按经济犯抓起来。
    食用水主要是地表水,各屯都挖有土井(浅水井)。到哈尔滨解放前,两乡各屯都吃土井水,无一眼电机井。种地没有任何水利设施,完全靠天吃饭。
    住宅都十分简陋。最初由关内等地来此的逃荒户,先是搭马架子搭窝棚或是挖地窨子暂住。等到有了一定的基础。站稳了脚根,便开始盖房。材料是就地取土,割柳条子、苫房草,盖起土坯结构的草坯房。还有些农民,因生活贫困,一直盖不起房,只能挖"地窨子",常年住在阴暗潮湿的"地窨子"里。在哈尔滨解放前,动力地区除现在的城区部分有零星的砖瓦水泥建筑外。其他绝大部分屯子都是草坯房。现在的黎明乡当年没有一间砖瓦房。现在的朝阳乡当年只是在义发源屯田家烧锅有一栋7间青砖房。
    农家照明都是点煤油灯,富裕人家点蜡烛。伪满时期,日本侵略者占领了平房,从发电厂接上了电力。朝阳地区部分村屯的村民,自己花钱买电线,立线杆,安装电灯。1934年,新发屯安上了电灯,解放前夕各屯才陆续安上了电灯。黎明地区在伪满时期,只有孙家站附近的居民安上了电灯,其余各村屯都是在新中国建立后才安上电灯。
    农民穿的多是家织布或"更生布"。衣服、鞋帽全由自家缝制,春、秋、冬三季是黑色、蓝色粗布衣。夏季打赤脚,冬季有的人家几个孩子合穿一条棉裤,谁外出谁穿,在家无棉衣的人,围着火盆烤火。许多农民,家里连炕席也买不起,一家几口人共扯一条烂棉絮,互相依偎取暖,熬过漫漫长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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