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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按照"详今略古"的原则,力求反映时代特点和本区特点。
二、本志时间断限,上限一般始于1958年11月动力区前身机电人民公社临时党委建立之时,个别内容上溯自事件发端之日;下限一般至1988年。记述范围以动力区现行政区划为主。
三、志书以区属事项为主体,同时概括论述辖区各类事物,反映动力区全貌。
四、本志结构为篇、章、节、目等层次。横分门类,纵写史实,以事命题,以节为记述基本单元。
五、本志体裁为述、记、志、图、表。采用语体文,行文以《<哈尔滨市志>编写行文规定》为准。
六、本志资料以各部门和驻区单位提供的志稿为依据;经济数据以区计委统计资料为准,计委无资料的以部门资料为准;机构沿革资料以《哈尔滨市动力区党政军群系统组织史资料》为准;人口资料以动力区人口普查资料为准。
七、本志不设传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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