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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区志》
 
 
第二篇 人口
 
 
第三章 计划生育
 
 
第四节 节育技术指导
 
      1979年,动力区卫生科、计划生育办公室和驻区大医院、区妇幼保健所等有关部门组织起来,成立区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组,受动力区革命委员会直接领导,由区卫生科、计划生育办公室共同负责具体工作。区技术指导组有18名成员,除组长由区革命委员会副主任担任外,大部分副组长和组员为区各卫生院、驻区大医院妇产科骨干医师。技术指导组建立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中心门诊和节育手术并发症治疗门诊。中心门诊设在市第五医院妇产科;并发症防治门诊设在各医院计划生育门诊,负责本部门和承担本区范围内的并发症治疗工作。按医院所在街道和农村划片建立了技术指导网。技术指导组负责组织全区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监督,防治节育手术事故和并发症;负责全区计划生育手术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技术考核和培养提高工作;负责全区技术经验交流、新技术、新方法的学术活动和科研工作;负责全区节育手术并发症及疑难病症的会诊鉴定、急重病人的抢救治疗工作。
    1982年,中共十二大提出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市卫生局和市计划生育办公室,在动力区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试点。11月5日至8日,举办计划生育干部及妇产科医务人员学习班。通过试点,整顿了计划生育技术网点,考核医务人员,发放节育手术合格证;落实了计划生育责任制和复查随访制度;加强对节育者、孕妇、产妇和新生儿的管理及婚姻保健工作,提高了婚前检查质量。
    1983年1月,动力区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各医院的计划生育门诊和病房都增添了人力物力。
    1984年3月,成立区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站,免费为农村育龄妇女和城市无职业妇女复查节育措施和作各种节育手术。同时制订了月走访、双月下乡技术复查制度。
    1985年,动力区实行免费育龄妇女的节育手术费统一结算。凡是节育措施的落实和复查、终止计划外孕的人工流产等项费用,由区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站负责;市第五医院、省中医附属医院妇产科承担计划外孕的中期引产、大月份引产和男女绝育手术;手术费用统一向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定期结算;其他医疗单位不再承担免费育龄妇女的节育手术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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