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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区志》
 
 
第三篇 城区建设
 
 
第一章 市政建设
 
 
第八节 供热
 
      利用哈尔滨热电厂的余热向附近单位和居民集中供热取暖,是动力地区独有的供暖方式。
    1965年周恩来总理和李富春副总理批准了哈尔滨热电厂向部分企业集中供热的建设规划。经一年建设,1966年正式向哈尔滨汽轮机厂、哈尔滨锅炉厂集中供热。1969年2月大庆路热力网扩建工程破土动工。从1973年起,哈尔滨热电厂对原有设备进行改建和扩建,经4期建设,到1988年供热范围由原来4公里扩大到19.5公里,用户由原来两家企业发展到48家,居民供热近5万户,供热量由1966年的258 840百万大卡增加到1 117 090百万大卡。此项工程,使供热地区减少采暖锅炉50台,水泵10台,劳动力280人。    
    全区除热电厂热网供暖外,王兆新村、林业大学、中医学院、锅炉二新区等单位和地区,为了节约燃料、减少烟尘污染,在兴建住宅、校园的同时,就采取了集中供热。到1988年底,动力地区集中供热面积(含热力网供热)达到了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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