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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区市容管理工作,从建区后一直由区城建部门和园林部门管理。1965年成立区市容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后改称所),负责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市容管理等有关规定。"文化大革命"期间,市容管理机构被撤销。1977年恢复区市容管理所,先后隶属于区城建局、环卫局和区爱卫会等部门。1984年恢复区市容管理委员会,下设市容管理办公室和市容监察中从,负责市容监察、检查和管理等工作。1985年以后,市容管理办公室的业务隶属区环卫局领导。
1967~1977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市容卫生管理制度被破坏。全区私建滥建、乱堆乱放、乱摆乱挂等问题比较严重。
1979年2月29日《哈尔滨市市容管理试行办法》公布后,到1983年的5年中,动力区先后组织4次以整顿市容卫生为内容的突击活动。共出动车辆6963台次,运出垃圾污物27 352吨,搬走三、四类街路上的污冰、残土、垃圾"三山",初步改变了城区环境卫生面貌。1984~1985年又连续两年开展地区性的"三建六清”突击活动。共拆除乱搭棚厦21 963个,影响市容的围墙4 300延长米,扒掉贴靠楼房滥搭的"墙裙子"(紧贴楼房山墙搭的棚厦)2 078处,填平占用绿地、道路挖的菜窖7 856个,清出垃圾、残土87 852吨。两年的"三建六清"活动,使全区市容卫生面貌发生根本变化,为全市树立了样板,受到市政府表彰。
为巩固成果,1985年和1986年,又连续开展以"五不准"(不准随地吐痰、不准随地扔果皮废纸冰棍杆等废弃物、不准随地倾倒垃圾、不准随地泼污水、不准随地便溺)为内容的宣传活动,把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的“门前三包”落实到临街单位。在两年宣传教育活动中,全区受教育的达15万人次,处理各种违章7 600余起,取缔无证商贩572人,取缔粗制滥造牌匾、广告牌87块,清理阳台和乱堆乱放物料360余处,整顿基建工地14处,对拉运易渗易漏及飞扬物的车辆实行严格管理,指定地点排放,办理准运证件1 056个。
1987年,全区结合市容整顿,清理临时摊床158处,取缔无证商贩126起,清理乱堆乱放物料219处、乱贴乱画239处,清理马路工厂、马路仓库、马路搭建、马路作业和马路堆放33处,拆除棚厦2 5个,清除垃圾、残土、污水1140吨,粉刷围墙177 000延长米,更新牌匾550块、旗幌65对、橱窗17面,取缔不合格牌匾125块。
1988年3月,为进一步发挥市容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实行条块结合管理办法,将全区市容管理人员分别派驻各街道办事处,使全区市容卫生管理工作常抓不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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