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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区志》
 
 
第三篇 城区建设
 
 
第三章 环境保护
 
 
第二节 大气污染与治理
 
      动力地区大气污染源主要是热电厂及驻区各工业厂家燃油锅炉、工业和民用燃煤锅炉、工业窑炉(炼钢炉、化铁炉、锻造炉)、区街企业和饮食业燃煤炉灶、汽车尾气等产生的污染物。
    1975年以前,动力地区有各种型号锅炉500余台,烟尘排放合格的炉型占10%左右。1981年以来,随环境保护意识逐步提高,全区锅炉改造数量年均40台左右,约占应改造数的11%。
    50~70年代末,驻区各大企业锅炉燃烧方式落后,造成烟尘污染大气和环境。1984年,哈尔滨重型机器厂由于烟囱常年冒黑烟,直接影响哈尔滨亚麻纺织厂产品出口质量。1985年在市、区有关部门监督与配合下,重型机器厂集资70余万元改造旧式锅炉,改进燃烧方式,取得理想效果。哈尔滨制药二厂烟囱经常冒黑烟,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引起群众联名上访。从1985年开始,工厂连续3年投资50余万元改造旧式锅炉,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哈尔滨热电厂投资55万元,改造8台锅炉除尘器,除尘率达98%;哈尔滨粮油综合加工厂,1986年投资34万元,将原11台旧式锅炉改造合并为3台,将原8个锅炉房合为2处,并安装除尘器,既节省了人力物力财力,又达到治理烟尘要求;1987年黑龙江省铝箔厂投资21万元,改造旧式锅炉,烟尘治理率达到97.6%。
    1981年以来,在驻区各大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动力地区改炉改灶治理烟尘工作取得较好成效。1987年,经省有关部门监测和评定,动力区是全省第一个无烟控制区,烟尘控制覆盖率达100%;锅炉合格率达90%以上;大气总悬浮微粒年日平均值小于O.48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年日平均值在0.02毫克/立方米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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