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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区级综合管理机构
1960年5月,动力之乡人民公社组建计划委员会,是区街经济的综合管理部门,至1963年2月撤销。"文化大革命"期间,区级经济综合管理机构多次变动,1967年4月区革命委员会设生产组,同年8月改为生产委员会。1969年10月改名生产计划组。1970年12月撤销生产计划组,成立生产指挥部。1973年4月区革命委员会机构再次调整,设工业交通办公室取代生产指挥部。1976年10月组建计划委员会,行使全区集体经济综合管理职能。1984年5月撤销计划委员会,组建经济计划委员会。1988年7月撤销经济计划委员会,成立区计划委员会。
区计委是全区城乡经济的综合管理机构。它的职能是拟定全区经济发展战略、目标、规划,提出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方案,研究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办法等以达到对全区经济宏观调控的目的。
二、区级工业管理机构
区级工业管理机构,包括区直属工业、区劳动服务公司所属工业和区商委所属工业3个管理机构。
1958年11月机电人民公社成立时,设工业部主管全社街道工业。1960年5月工业部与交通部合并,组建工业交通局。1962年4月撤销工业交通局,成立手工业管理局,主管公社直属工业。1964年9月,撤销手工业管理局,组建街道生产科,统管直属工业和街道工业。"文化大革命"中,街道生产科被群众组织接管。1969年10月,恢复手工业管理局。1970年9月,增设街道工业局。1972年12月和1973年3月,手工业管理局和街道工业局先后撤销,成立区工业局主管直属工业。
1978年末区街工业第三次归市上收后,区工业局于1979年5月撤销。1980年9月重新组建区工业局。1984年5月工业局改称工业公司至1987年5月撤销。1988年又恢复区工业局,仍主管区直属工业。
区工业局的机构、职能在30年中有过3次变化。1958~1961年期间,统一管理本局直属工业企业和街道所属工业企业;1962~1972年期间,只管本局所属工业企业;1973~1983年期间,除主管区直属工业企业外,还对街道工业负责指导、协调、服务;1984年机构改革后,政企分设,区工业局与街道企业彻底脱钩。
1980年初,"文化大革命"中上山下乡知识青年陆续返城,为安置待业青年就业,根据上级部署组建区劳动服务公司,发展生产网点,安置待业青年。劳动服务公司隶属区劳动局领导,公司所办工业厂点与区直属企业性质相同。
区商委所属工业企业很少,由区商委直接领导,未设专管机构。其所属工业企业列入区直属工业中。
三、街道工业管理机构
机电人民公社成立后,所属各分社均成立工业办公室。1963年后,工业办公室改为生产、生活两个管理站。1972年后改为街道办事处工业总厂。1979年成立街道劳动服务公司,总厂与公司一套人马两块牌子。1987年以后,工业总厂与劳动服务公司合并,组建街道企业公司。
1988年,区政府设街道企业管理办公室,统管各街道办事处所属企业公司,是区政府统管街道工业的综合部门。
四、乡村工业管理机构
1980年8月以前,动力区乡村工业由农业局管理。1980年9月组建区乡镇企业科。1982年改称乡镇企业管理局。1987年5月撤销乡镇企业管理局,乡镇企业的管理工作由区农业委员会负责。1988年7月恢复乡镇企业管理局机构,是乡、村工业的综合管理部门。
五、校办工业管理机构
动力区校办工业始于70年代后期,开始兴办时由创办学校自己管理。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了适应校办工业的发展,区教育局决定从1981年12月起,组建校办工业公司,对各公办学校的校办工业实行统一管理,并由一名副局长负责校办工业公司工作。1984年以后,校办工业公司的管理范围扩大到对各企业办学的校办工业也实行宏观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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