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游击活动区域--我们一年来的游击活动区域,包括嫩江、布西(莫力达瓦旗)、阿荣旗、布特哈旗、甘南县,以及兴安北省的东南部。
二、游击区域的形势--在我们活动区域内,除掉甘县是平原地带外,其他区域,则完全都是山林地带。虽然在这山林地带里人烟较为稀少,江河较为繁多,但在这里我们仍然能到处接近群众。因此,给养问题是较易解决的。在这个区域里,交通较为便利,伪组织相当强化,虽常受我摧毁,但毁而复兴,成为我们的障碍。
三、活动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情形--此区域内环境较为复杂,特别在兴安东省的各旗内,汉蒙民族间的民族界限是非常显著的,就是说,蒙古民族少数头人因为在历史上对汉族的隔阂,特别是日寇进行民族的挑拨以及因其上层落后,多受日寇利用,在伪政治机关里,实行压迫和奴役汉人的政策。然而在甘南、嫩江等地,政治、文化较为发展(主要是甘南),特别是有马占山将军抗日的影响,人民大都具有抗日思想。至于其他一切风俗习惯,也比较蒙人伪统治区大有进步。农村经济,因为受日本移民的危害和受其他一切毒辣政策的愚弄,人民逐渐破产,生活也日下一日。
四、敌人据有的长处--
1.敌人有嫩江、齐齐哈尔、扎兰屯、博克图等城镇为依据,有利于它的残酷统治;
2.交通便利:有嫩江到黑河的铁路,嫩江到呼玛和孙呈的两条汽车路,阿荣旗(那金屯)到布西的汽车路,甘南到平阳镇的汽车路,阿荣旗到甘南的汽车路,嫩江通甘河的汽车路,中东铁路……其他普通道路亦非常网密,因此,敌人运兵非常便利,容易迅速集结;
3.敌人数量较多,军事技术与装备亦优于我;
4.敌人的伪组织可迫使群众为其服务;
5.有无线电,与其他部队能互相联络。
五、我们活动的依据--
1.在政治领导上,切实执行三路军行动纲领,起了决定的作用;
2.军民关系:在不违反民众利益的前提下,取得人民拥护与帮助;
3.物质供给方面:就活动地区来说,敌人封锁困难,打破封锁则较为容易;
4.军队特长:有游击活动的经验,有联合民众的工作,能灵活与主支打击敌人,依民众的源泉,来创造新生的力量。
六、一年来活动上的几个时期--
1.第一时期(春季):我们活动是跨北(安)黑(河)铁路之两旁(从北安到黑河)及嫩江东岸而活动。因为在这一暑期的前半期雪很大,不只我们行动上有困难(兼之骑兵又无马草),就是敌人也感受雪大的障碍。自然,我们的目标容易暴露;然而敌人截击亦成为难能的事。因此,在我军解决辰清之前,敌人只能采取尾追,特别在雪地上,不易发挥其兵多的优势;并且我们在行动上上只要不接近其交通便利处,就没有被消灭的危险。所以在这前半期内,敌人只是追击,使我们容易防御,愿打就打,不愿打就有秩序的退却。后半期是正处于冰雪溶解的时候,敌人的兵力动员很多,以分进的战术来追击我军,于是就使我们不能久留常占在这一地区里。因此,我们为避免被敌人限制在一地起见,就到嫩江东岸去活动,这样就逐渐到了草木丛生的时候。敌人为消灭我军,在各重要的山口上设置营所。一方面实行堵击(企图将我封锁与隔绝在山里),另方面以大批兵力搜索我旧根据地--朝阳山。可是我们为减小目标又不为敌人所算计,就变成步兵,同时抛开朝阳山而在敌主力包围圈之外活动。这样就使敌人扫荡我们成为徒劳的事。
2.第二时期:我们为实现远征计划,即开始西进。这时期,我们是经常在山林地区里行动。虽然我们经过敌人几条主要道路(嫩江到孙吴,嫩江到甘河等),但是在道路近处即系山林,敌人虽交通便利,但他要离开道线,在山林里就不能发挥其力量。并且,时在夏季,容易保持秘密。所以我们在行军中曾经攻破了罕达气金矿;变成骑兵,击溃了伪黑河国境警察队,破坏了几次满鲜木业会社;破坏了格尼河的木业。在这一时期,我三支队行动比较主动,敌人对我们是无所措手足的。
3.第三时期:进攻镇威庄是我们脱离山林进入平原的第一步(八月二十五日).敌人兵力超过我们十倍。在战术上,以待击、夜袭、包围、迂回等来进攻我军。政治上,采取分离人民与我军的关系,企图孤立我军。特别在这个游击区域里,虽交通便利(甘南至平阳镇汽车路、阿荣旗至甘南之汽车路、阿荣旗至布西之汽车路),但因为我们进行了作战与联合民众并重的政策,就经常能保持秘密,在秘密袭击的条件下,摧毁了许多家警察分驻所、宝山镇警察署,以及顺利地解决了马匹,变成骑兵,并以伏击粉碎了敌人长驱直追的战术,这样就走入了秋末冬初的阶段。
4.第四时期:秋风疾起,落叶飘飞的时候,我们变成骑兵,因为这样关系,目标不易隐蔽,因此敌人即大聚兵力以山边封锁、步步追击的战术来追击我军,以无线电联络各方来轮流追赶。这多半是在山地里。我军为脱离敌人,即保持秘密行动而大步前进,到了密林深处,即造成敌人欲击而不知我往的情况。虽然派老百姓四下探查,但也听不到我的消息,见不到我的形迹。
这是前半期的事实。后半期是当大雪落地的时候,我们为解决冬季服装问题,就到中东路旁解决了二十六号(指二十六号木营)。这样,大批敌人又往东聚合追击。但以后我们为解决马匹,又西去到中东路附近迅速解决了札敦河的木业以及该地的"讨伐"部队。胜利后我们即东去,敌人即于我们前方堵击、截击,后方用更大兵力追击。综合敌人的兵力约三千左右。我们依据灵活战术的原则,冲过了数道的危险地带(格泥河驻敌的搜索、别力河石石堂的天险与敌人堵击、诺敏河与甘河敌人的截击),安全的跳出敌人的包围线外,又破坏了满鲜木业会社,乌苏门的金厂……结果就在这样的深山里创造了一部分根据地。
七、总结--一年来的游击活动经验告诉我们,游击队应以作战与联民的工作并重,才不致使自己孤立起来,特别是作战与破坏工作并重,才能增加敌人的困难,处处削弱敌人的力量。在战术上,时时都本着秘密、灵活、主动,才能"指挥"敌人,打击敌人。同时,我们在战斗中不但能取得胜利,还能保存胜利,并能使自己的部队经常处于优势地位。在政治工作方面,我们提高了战士的民族觉悟,在队伍里养成一种刻苦耐劳的精神。这样就冲破了一九四一年度敌人的讨伐计划,初步奠定和开展了自己活动的区域。
八、附论--胜利统计的概述:
(一)进攻罕达气的工作总结(六月二十二日):
1.胜利之意义--摧毁敌人之政治及经济掠夺(金矿)及消灭日寇。
2.胜利之原因--在于我们采取了秘密的行动,偷至敌近处,给敌以迅雷不及掩耳的袭击。另一方面,群众给我们领路,真诚地帮助了我们。时间是在漆黑的夜里,证明满洲军警作战之不力。
3.胜利之统计--子弹一万五千发,伪货币万余元,金子十余两,马步枪三十余支,匣枪十三支,马三十四匹,白面四百斤,白米二点五担,布五疋,烟五十包,盐二百五十斤,猪肉三百斤,表八块,衣服二百五十套,胶皮鞋五十双,其他零星物品甚多。
4.简短经过--在六月二十二日的白天于阿拉气沟附近的山麓上,捉住大车二辆及伐木人二名。当时即探寻罕达气之实况,即由老百姓领路而去。走过三里余,到一炭窑,吃午饭,之后讨论了进攻行动计划。阳光西斜,我军即开始行动。走过六、七里,即遇修道工人之住地。我为保密,稍停而未进。天将黑,又继进,经过工人住地。过数河,翻数岭,即望见罕达气灯火闪烁,少顷,支队长即部署分三路而到,进攻目标是敌的大土围子,及近处,砍开铁丝网,即爬入。狗狂吠,敌高呼而鸣枪,我军不顾一切奋勇跳墙。敌虽顽抗,但我手榴弹将炮台全部击哑。"合作社"之日本鬼顽抗一刻即奔南山而逃,敌我之枪未息。 天明我军带战利品主动退出罕达气。
(二)黑河国境警察队之击破(六月二十九日)
1.进攻八站、腰站之动机:我军自罕达气胜利之后,经六、七日的山林行程,西渡嫩江。当我军于江边休息之际,见由上游来木排数个,当即讯问附近地带之情况,得知八站、腰站有日本准备修铁路之给养许多。我军为破坏日寇之修道事业计,即邀请木排一老百姓给我们引路,奔向该站而去。
2.经过:夕阳已落,黄昏渐至,蛙鼓声声。当我军到距腰站二里余之一大草垛,斯时即准备步行前进。我们到房子附近,敌人叫答口令,因不了解敌情,无以回答,但我英勇战士即奋勇冲锋,刹那间,即缴了在一个房子里的二十余满警的枪械。这时判明,这个房子里住的是在白天新来的日本"讨伐队"。而其他十余名小鬼子及十余名满警住在另一间房,进行顽固抵抗。敌虽次企图冲击,皆被我击退,后则一味死守,我不能至房近处。后我见势不可取,即投手榴弹,及至弹炸火起而退去。
3.胜利品统计:步枪十三支,子弹一千八百粒,战马十匹,服装军备品十三套,毙日本兵数名。
4.我方之损失:牺牲一人,伤四人。
(三)格泥河伐采储蓄处之解决(八月十一日)
1.消灭日狗金清宪太郎。
2.没收食粮:白面六十袋;大米十包(每包二斗);鱼八包(每包一百斤);豆油一千斤;棉袄三十五件;棉裤二件;裤褂三件;洋烛二箱半(每箱六十包);洋烟四十五包(每包十盒);药品有碘酒等多种;大斧五十把;大锯六把,小锯十五把;国洋二十元;盐三百斤;海菜三百斤;海米五十斤;锨五十把;豆酱二桶;大酱三桶;马料三十石;剪发器一把。
3.破坏物品:大麻绳四捆(每捆值四百元)--焚烧;铁绳一千斤(每斤四元)--损坏;苇席四十张(每张十元)--焚烧;房子三间--烧焚。
4.收新队员三名。
(四)宝山镇警察署之进攻(九月十六日)
1.进攻之意义:
因我在神泡子边壕一带活动,敌人聚兵众多,成包围我之形势,并四处搜索(高粱地);而宝山镇一带敌人空虚。我军为空围制胜计,为摧毁日满统治,为争取民众影响计,为调动与指挥敌人计,乃决定此项计划。
2.进攻前之准备:
我军在南渡神泡子河以后,一切都采取秘密行动。当日白天有百姓一名带我战士一名前往该镇便衣侦察,晚归即开始行动。另外我队之分布方面,以十余名(冲锋队)解决警察署,其他大部解决街里。
3.进攻时敌人方面之变动:
因我之侦察员所探之消息系当日下午四时许之情况,不料于天将黄昏又于别地来"讨伐队"七、八十名(满军),因此使我原定计划未能完全达到。
4.胜利统计:
缴步枪五十余支(当即焚毁);矛瑟枪二支;子弹二千余粒(仅拿出千粒,其它焚烧爆炸);砖房十四间(二座)--焚烧;其他一切无用物品均烧毁;图囊三个(内有甘南地图一张,钢笔、铅笔、小刀、电捧);手表一只,风衣二件,军衣三套,军帽五顶。
5.缺点(我军方面):
①由于当地无坐探,并且进攻时又未进一步探听消息,致不明敌情之变化。
②我进攻时战士身上未佩标记,并有一人忘记口令,致自射而伤。
③有的战士战心不坚,一答口令即张皇失措。
④因我不明敌情,使所得胜利品未能全数带出,均焚。
⑤敌"讨伐队"分散于商店,我不明该敌动作,致不能解决。
⑥当地"讨伐队"未打我,我没有给该队讲话与散传单;同时我不应致命的打他,以致使敌方说出:"还打呀!不是中国人不打中国人吗?"
⑦应援队未能及时前进,致落大队主力之后方,使主力不明真相,有误前进。
6.胜利原因:
①我之军事行动秘密,军事布置之正确。
②我之战斗力坚强,不惜牺牲即越墙而入。
③伪满警察无战斗经验,被我之迅速动作而压倒,使之不能发挥力量,致无所措手足。
④满军"讨伐队"不愿与我作战。他们都会喊出"中国人不打中国人"的口号。这都是由于我军过去一贯的良好影响所致;同时也证明,满军有些是仇恨日本的。
⑤民众对我真诚拥护,知我来而不报告,并助我及为我出侦探,告诉消息。这证明只有关心民众利益,坚决反日,是会使民众助我的,成为我之人民。
(五)石厂沟之伏击敌人(九月二十九日)
1.前记:
早九点从刘牌长屯出发西南行,过一小河。前头部队上岗回头望,即发现敌兵五六十。我方鸣枪二发,部队完全上山,后卫队即留之山上,大部队西北前进。过数岗,我军三支队长王明贵同志深感敌人尾追不得休息,越远避,敌越追。当即决定必须给敌以打击,使敌人不敢再追。因之,即将马匹带至一小村落,其他半数人于山之下设伏。正当开始布置时,发现敌人尾随我军行路而来,我急速准备妥帖,敌人继续前行,约至山下我伏处五十米左右,我山下部队即开枪,接着上山部队亦发射,敌当时慌忙万状,有落马者,有逃窜者,有被我俘虏者……(计毙敌四、五,俘虏蒙兵二名,缴获步枪四支,子弹四百发,军服二套)。
后我看敌已返逃登山,再击无效,即转移,沿山脚南坡向西经过前渡小河而上南山。此时敌将占领我据之山,发射二枪,被我呐喊声吓退,我安全地上了南山。我三支队长当见敌军仍在追我之时,又准备第二次伏击。
2.第二次伏击:
我退至南山,山势很好,时亦凑巧,于是准备妥当,等三十分钟,敌又按我前行之山脚跟踪而来,我等敌到距村落半里余之地,以三挺机枪夹杂步枪一齐发射,敌马全逃,敌即爬在山下,约战二十余分,双方发射不断,但敌不敢前来。当太阳西斜,我即退出战场。
(六)"二十六号"之解决(十一月一日)
1.形势:
"二十六号"位置于毕拉河顶子之西,博克图东北,为中东铁路支叉之一站,傍依小河,前后均靠山。居民多系中国人,但有少数的俄人,日本人居于其间。此号本系日本伐木之大柜,衣食甚多,有电话,通铁路,并无兵力。
2.意义:
当时已届寒冬,我军为解决棉衣及食粮问题,方前往执行,特别为破坏日本木业及解决与没收日本马匹,我可变骑兵之故。
3.胜利统计:
马五十匹,挂面八箱,钱一千二百元,金镏子二个,手套一百副,步枪二支,表十块,毯子三十床,毡靴二十双,白面三十袋,米二斗,风衣三十件,单裤褂一百套,棉衣六十套,皮帽四十顶,皮大衣四十件,青酱二桶,地图六张(四本),鞍子二十个,猎枪二支,钢笔十支,胶鞋五双,皮鞋四双,皮裤三件,军衣十套,毛衣二套,背包五个,望远镜一个,照相机一架,糖二十斤,黄烟一麻袋,烟五十包,盐四十斤,大帐篷一个,猪肉二百斤,豆油二桶。
(七)扎敦河"讨伐队"、木业的解决(十一月十八日)
1.扎敦河系日本木业的采伐地,有二百余人,铁路、电话直通二十六号,通中东路小岭子,有日本大柜(协和公司)。其位置居扎敦河畔,日本人六、七名。当我军解决二十六号之后,即来"讨伐队"二十余名以为保护,有日本指导官直接监督。
2.我军之进攻动机,本系于二十六号即有此念头,特别当我军于十六号归后,所得马匹均不能骑乘,因此,为解决马匹及部分衣服而进攻。
3.胜利统计:捷克式枪三十二支,德枪二支,杀日本官二,机枪一挺,马匹三十余,大衣三十套,打死反动不服缴之满兵一,伤四、五名,帽二十顶,鞍子三十个,给养一千五百斤。
4.敌我力量的对比,被我解决的"讨伐队"三十余名,就其实质而说,均系青年,无丝毫战斗经验,并且都是强迫挑来的(青年工人、学生、农民等),生活最不好(吃的高粱米、小米等),最受日寇长官的污辱虐待,故我军到时都吓得魂飞魄散,不敢动作,并向我诉冤申苦。论武器也不如我,兵力亦不及我多,故我有以多胜少之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