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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军事》
 
 
公安
 
 
【城市消防】
 
 
    1997年,消防安全工作遵循消防社会化的原则,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三自一监督"(安全自检、隐患自改、责任自负,接受监督)的方针,优化消防工作的政府行为。春防、冬防、哈洽会保卫和"4·17""11·9"活动,都以市政府指令部署开展,市长办公会议决定今后3年投资4 500万元,基本解决消防设施和技术装备问题。春季全市组织地区、单位近万个检查团,检查1.5万个单位,发现各类火险隐患1.8万件,分别进行整改或采取现场保护措施。对59项市级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检查、鉴定,各隐患单位同市政府签订责任状。加大对农村防火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力度,着重抓柴草垛搬迁、村屯联防责任制落实和民办消防队建设。全市有民办消防队104支、消防车辆105台、消防队员515名。
    1997年,全市消防部门新增各种消防车10台,其中举高车3台。增加防毒抢险特种装备50种,1 600件。维修上"水鹤"、水塔6处,新增水点2处。67处企业水源被确定为消防水源。
    1997年市区火灾4项指标上升,其中用火不慎造成火灾200起,死亡139人,伤26人,经济损失369万余元,占全市火灾总数的55%。宾县居仁镇巨人打火机厂,因充气车间可燃气体达到爆炸极限,遇到火种引起爆炸,烧死16人。12月12日,南岗区汇丰大酒店发生特大火灾,烧死31人,伤17人。火灾指标上升的原因主要是诱发火灾因素增多、违章用火用电、消防设施陈旧和某些单位领导人安全防火意识不强。
    (吴  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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