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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军事》
 
 
公安
 
 
【交通管理】
 
 
    1997年,全市开展整顿交通秩序,净化交通环境,全党动员、全民动手抓交通秩序的交通专项治理大会战。陆续开展4次战役,重点治理军警车、出租车、市场摊区和行人、自行车。市政府成立综合治理交通领导小组,坐阵交警支队指挥,部署和检查会战开展情况。会战中外勤民警全员上岗,机关和内勤民警早晚高峰上岗值勤,节假日不休息。经过整顿,主干街道交通路机动车遵章率达到90%,15个易堵路口基本消灭堵塞。1997年取缔各种交通违章126万余起,拘留613人,吊扣驾驶证近2万本,由农业银行代收违章罚款20.8864万件。在静态交通秩序整顿中,结合中央大街、靖宇大街和秋林地区的改造,在主干街路规划审批50余处限时限位临时停车场,初步解决停车难的问题。对市场摊区、基建工地超时占道和外延占道等违章行为进行集中专项治理,全年清理超时、超占基建工地60余处、2 000多平方米,拆除违章临时建筑物160余处,取缔繁华街道无证商贩8 000余人次。
    1997年开展3次讲文明、树新风、告别不文明交通行为宣传日活动,各区交警大队出动宣传彩车、放氢气球、贴挂标语、设宣传站点、印发宣传材料以及在新闻单位播发稿件,组织宣传日活动19次,召开专门会议百余次。市辖12县(市)交警大队还派出交通民警到中、小学校宣讲交通安全常识,在国道沿线村屯向农民发放《致村民的一封信》。
    1997年,改革勤务制度,市区保留10个形象岗(民警站在岗台上指挥),划分40个巡逻区,购置100台两轮摩托车,加强动态管理。改革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把"112"报警台改为报警服务台,做到"交通、救急、求助"三服务。对交通事故的处理,简化处理程序,健全监督机制,轻微事故当场处理,重大事故集体办案。1997年完成交通管控系统第一期工程、道里区中心地段32处岗位的无线信号控制工程、全市交通监控系统大屏幕电视墙的安装工程,增加一批交通工程设备,闯红灯拍照系统开始运行。
    (吴  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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