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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全市公安机关围绕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深入推动公安工作改革,完成各项公安保卫任务。针对一些热点问题和国企改革、第二轮土地承包等出现的新问题,为各级领导机关提供信息,对境内外敌对分子制造民族分裂、传播自由化思想的渗透破坏活动给予取缔和打击。坚持"严打"斗争,全市刑事犯罪发案总量基本与上年持平,破案率明显提高。1998年全市破获刑事案件28 571起,其中大案17 737起,破案率分别达到72.3%和70.6%,特别是危害严重的省市"挂牌"大案破获101起,如近2 000万元假币案,制贩冰毒1万克案,抢劫、盗窃金库24起系列案件等。在破获案件中,抓获犯罪嫌疑人47 199名,打掉各类犯罪团伙712个,缴获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8.7亿元。
1998年,市公安机关在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中,重点打击经济领域的犯罪活动。全年破获诈骗、走私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案件1 327起,涉案金额1.3亿元,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重大损失。新组建的涉税犯罪侦查处,坚持边组建边工作,侦办逃税、骗税等涉税犯罪案件66起,追缴税款269万元。
1998年,公安机关开展12次全市范围的集中清理外来人口行动,从中破获刑事案件1 09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 116人,其中负案在逃人犯58人。在对特种营业和治安行政管理上,严格清理民用枪支,收缴非法枪支1 374支,连同上年收缴的非法枪支一并集中销毁。对生产、运输、贮存、经销、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实行严格检查管理,查处非法制造爆炸品的单位18家,收缴其雷管和炸药。以查禁取缔"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为重点,开展6次集中整治行动,查封违法经营的公共娱乐场所和色情服务场所69家;查处治安案件17 637起,其中卖淫嫖娼案件占5.5%,赌博案件占12.9%。查封违法经营电子游艺场所235家,收缴博彩电子游戏机680台。
金融系统技术防范措施有新提高,安全设施达标率达69%,基层营业网点与"110"指挥中心实现报警联网,防盗防抢能力明显增强,连续三年保持无大案、无事故。(吴 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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