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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军事》
 
 
公安
 
 
【城市消防】
 
 
    1999年,哈尔滨市实现了"不发生特大恶性火灾,重点单位不发生火灾,重要时期不发生火灾"的目标,火灾事故4项指标全面下降。全年共发生火灾133起,死亡37人,伤13人,直接经济损失550万元。比上年分别降低29%、19%、60%和49.6%。
    1999年在政府与政府之间和政府与主管部门之间逐级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状,明确第一责任人的权利和义务,并通过市安全委员会,开展整改火灾隐患评比活动,对成绩显著和久拖不改的兑现了奖惩。全年市政府召开消防工作会议4次,市长办公会议、各单位协调会18次,指令性活动比历年增多。政府拨款3 000万元,用于改革消防队(站)、水源、通讯和道路,新建119指挥中心和阿城、宾县指挥中心。引进特种消防车辆6台,特种装备器材28台(套)。全年,能够参加战备的专业消防队,由上年的64支,恢复到69支;乡镇民办消防队由上年的97支,恢复到113支。
    1999年,举办了全市780余所中小学校参加的"3·29"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4·17"群众消防宣传周活动,"9·1"《消防法》颁布一周年、9月20日"为经济建设服务提供保障和承诺"及"119"消防宣传日等大型宣传教育活动。"春防"和"冬防"期间,重点加强检查和监督,全年开展大型检查活动13次,检查复查近2万个单位,消除隐患5 000余件。重点放在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和大型化工企业、大型商厦上,对这些单位检查4 000余次,召开专门会议79次,落实整改措施360项,确保这些重点单位不发生火灾。
    1999年重大特大火灾次数不多但损失较重。特大火灾发生1起,4月26日9时,道外区南极街24号业主姜国臣,非法储存鞭炮,在搬运过程中爆炸,引起大火,烧死16人,烧伤3人,烧毁建筑24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32.6万元。重大火灾发生6起,死亡11人,伤4人,经济损失221万元。5月1日零时,太平区北小树六道街15号5单元居民楼因电气线路松动,接触不良产生高热而引起火灾,死亡7人。1999年放火案件呈上升趋势,共发生6起,死5人,经济损失72万元。其中2起造成重大火灾,死4人,经济损失近60万元。放火犯罪的动机主要有行业竞争、报复和诈骗保险金。8月6日1时55分,南岗区贵新街166号金东方快运公司突然起火,烧死3人。经公安机关侦查,系汇荣快运公司总经理崔伟由于业务竞争而报复犯罪,指使犯罪嫌疑人孟宪君、张旭东深夜泼洒汽油纵火。
    (吴  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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